为迅速兴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热潮,用十九大精神统一思想、指导实践、推动检察工作,根据中央、省市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部署要求,结合本院实际,现就我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活动安排如下:
一、组织开展集中学习宣讲活动
积极组织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集中性学习宣讲,以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会、党支部大会、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迅速把党的十九大精神传达到每个支部、每一名党员。党员领导干部和各支部书记要身体力行、率先垂范,认真学习和领会掌握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实际带头开展宣讲,为党员干警上好一堂辅导课。充分利用浙江领导干部网络学院的网络培训学习优势,组织全体党员干警专题集中学习观看专家教授讲座。结合检察执法办案,积极组织干警参加县委的组织开展“万名党员入户大宣讲”、“读报告、学精神、谈体会”等活动,推动党的十九大精神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
责任部门:本院各部室、党总支、各支部(完成时间12月30日)
二、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各支部要紧紧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以“不忘初心强信念、牢记使命勇担当”为主题,开展富有时代性、创新性,多样性的党日活动。要确保质量,内涵深刻、突出“党味”,强化政治性、体现仪式感、富有吸引力。
责任部门:党总支、各支部,做好相关的台帐并报政治部(完成时间11月底)
三、组织参加“浙检大讲堂”活动
根据省检察院的统一部署,结合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学习全国第二届“守望正义——群众最喜爱的检察官” 何德辉先进事迹,积极组织党员干警参加“浙检大讲堂”集中收看“谈学习体会”活动,以榜样的力量引领党员干警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要求每位干警撰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学习体会文章,增强学习效果。
责任部门:政治部、党总支(完成时间12月30日前)
四、组织一次青年干警“重走一大路”活动
组织部分青年干警赴上海、嘉兴南湖开展“重走一大路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红色体验活动,通过实地参观“一大会址”、“南湖红船”红色圣地,进一步增强新时代青年干警的责任感、使命感,激发其以更高的信心和干劲,努力成长为能够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责任部门:政治部、办公室、党总支(完成时间12月30日前)
五、开展“贯彻十九大 争当领跑者”活动
全体党员和干警要把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与深化市委“四新”主题实践和县委“四大行动”紧密结合起来,以“贯彻十九大 争当领跑者”为主题,以各部室为单位,组织党员、干警学精神、话担当、比实绩,推动大干快干,争创一流。在四季度全力冲刺,提升各项质效数据,完成全年工作任务,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责任单位:本院各部门室(完成时间12月20日前)
六、做好宣传工作营造氛围
精心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报刊、网络、手机客户端等新闻传媒,开辟专栏、编写专题、开展征文,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丰富生动的事例,全方位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舆论阵地管理,及时了解党员干警和群众思想状况,密切关注社会舆情,针对性加强引导,牢牢把握正确导向。全面展示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的新认识、新举措、新成效,聚焦我院党员干警在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过程中的先进事例,谋划推出1—2个来自办案一线、生动鲜活的典型,唱响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的“好声音”,努力营造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浓厚氛围。
责任部门:政治部、办公室、各支部(完成时间12月20日)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本院各部门和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抓好各项任务落实。政治部、党总支要发现、提炼好的经验和做法,办公室要做好材料报送和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