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公布了相关表彰决定,德清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员额检察官黄勇荣立个人二等功。
2022年,黄勇同志主动对标“质量建设年”部署要求,在工作中积极作为、勇挑重担,有力助推基层社会治理,取得了优异成绩。
2022年2月,黄勇同志负责的第三检察部办理的社区矫正对象王某减刑监督案(检例133号)被最高检作为指导性案例发布,实现了湖州检察史上指导性案例零的突破。黄勇同志围绕社区矫正对象无证驾驶发现难、危害大等问题,及时构建数字化法律监督模型,发现了一批监督线索,有力护航平安建设,该案办理成效被《法治日报》《检察日报》等媒体报道,被省检察院《大数据法律监督办案指引》收录。黄勇同志自觉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研究与应用,撰写的两篇理论调研文章被法学知名期刊《人民检察》《中国检察官》刊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