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2017年度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等荣誉的决定
时间:2018-01-26 作者: 新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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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各部门:
2017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和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忠诚履行职责使命,各项检察工作在改革中发展,在创新中前行,取得了良好成效。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通过年度工作总结、部门推荐、民主测评,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对下列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
一、 先进集体
公诉部 办公室
二、先进个人
潘娅萍、朱丽雯、张妍妍、周凡漪、任敏莎、俞亚芬、宣峰、
陈思
三、先进聘用人员
高丹丹 姚双双 宣晓峰
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再接再厉,继续努力,再创佳绩。全院干警要以先进为榜样,努力学习,开拓进取,为检察事业创新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