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2016年度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等荣誉的决定
时间:2017-01-16 作者: 新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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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各部门:
2016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和检察工作主题,牢牢把握“三个强化”总要求,践行绿色司法,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力维护公平正义,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通过年度工作总结、部门推荐、民主测评,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对下列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
一、 先进集体
公诉科 职务犯罪预防科 政治处 民事行政检察科
二、先进个人
何蓉蓉 张妍妍 金凯 戴燕华 骆建清 沈越红 宣峰 潘娅萍 周凡漪
三、先进聘用人员
高丹丹 莫丽娜 杨敏霞 朱俊文
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再接再厉,继续努力,再创佳绩。全院干警要以先进为榜样,努力学习,开拓进取,为检察事业创新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