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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德清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
时间:2022-04-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县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文件(17

 

德清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312日在德清县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周甲准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0年工作情况

 

2020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打造“重要窗口”的“精品窗口”新目标新使命,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年度绩效评价居全市第一,办理的16个案件获评全国、全省精品、优秀案例,数量居全市第一、全省前列,获评全国检察宣传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第三检察部荣立集体二等功,36人次获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绩突出个人等荣誉。

一、守护平安稳定,有力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坚持把检察工作摆在全县大局中谋划推进,紧扣防疫情、促发展目标任务,不断提升检察服务保障能级。

坚定不移推进平安德清建设。主动服务战“疫”大局,依法惩治危害疫情防控犯罪,办理了金额达150余万元的虚假销售涉疫物资等案件。始终保持惩治犯罪的高压态势,严惩故意杀人、放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起诉32人,突出惩治黄赌毒、盗抢骗等犯罪,起诉250人。加大惩治电信网络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非法集资等犯罪力度,起诉62人,稳妥办理一起被害人超千人的民族资产解冻类诈骗案。联合县公安局开展打击跨境网络赌博专项行动,坚决遏制网络赌博犯罪高发态势。

决战决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围绕城乡更安宁、群众更安乐,高质效办理涉黑恶犯罪51人,在办理省扫黑办督办的祁某某等27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时,通过深挖彻查补充移送19名犯罪嫌疑人的涉黑罪名,追加认定6起犯罪事实。对成年人拉拢、迫使未成年人参与犯罪组织的行为,一律从严追诉、从重提出量刑建议,严惩陈某某等12人组成恶势力犯罪集团强迫未成年女性卖淫等犯罪。深入开展“六清”行动,向县扫黑办移交线索43件,制定涉案财产专项处置方案,加大招投标等重点行业领域源头治理,扫黑除恶工作经验在全省检察长座谈会上作经验交流。

依法保护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在疫情最吃紧的时候,及时出台《办理涉企案件工作指引》,对涉企人员作出宽缓处理15人,避免因办案“垮掉一家企业、失业一批员工”,办理的沈某某、施某某寻衅滋事案获评全省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十大典型案例。加强民营企业内部贪腐惩治和预防,加大自行补充侦查力度,惩治企业内部“蛀虫”23人。联合县工商联召开检企恳谈会,高度关注企业家对预防内部贪腐的强烈诉求,深入分析原因、研究对策,形成的调研报告得到省政府主要领导关注。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发布《知识产权刑事检察保护白皮书》,聘请专业人员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办理的全市首例跨地区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获评全省精品案例。

二、维护民生民利,助力推进县域治理现代化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我们把“办好案”的理念转化为落实县域治理的行动,努力把群众身边的每一起案件都办到极致。

主动融入县域治理。在全省率先出台发挥检察职能助推县域治理的工作意见,更好地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得到省检察院贾宇检察长和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坚持“多想一点、多走一步”,依托新市检察室开展检调对接,轻微刑事案件和解率达50.5%,并积极提出对策建议,努力破解案件背后的治理难题。秉持“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全年不捕率24.3%、不诉率22.7%,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并改变强制措施6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86.3%,服判息诉率达100%,最大限度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工作经验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转发推广。

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我们用法治护航成长,检察长在内的5名检察官受聘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进校园”等活动。疫情期间会同县教育局推出“法治云课堂”,全县约5万名中小学生实时在线观看,2门法治网课获评省法治教育精品课程,工作成效被省检察院贾宇检察长批示肯定。成立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工作室,建立全省首个强制性亲职教育服务站,组建“德清嫂·星星守护员”专业妇儿保护队伍,在全市率先推行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和入职查询制度,共同构筑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重视对孤儿、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特殊群体保护,建立关爱维权长效机制,在办理罪犯李某某“三年生三子”逃避刑罚案时,在政法委支持下协调多方妥善解决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安置教育问题,获评全省优秀案例,被新华社等中央媒体报道。

优化为民服务措施。做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这项民心工程,处理来信来访120件,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接收举报线索315件,对疑难复杂的信访积案实行院领导包案办理,切实把难事办成、把实事办好。依法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受理律师预约、阅卷304人次,认真听取律师意见,办理的阻碍律师行使执业权利案获评全省典型案例。持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利用门户网站、服务热线、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尽可能方便群众,提供查询、咨询等服务447人次。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23名家庭经济困难的涉案群众应救尽救,发放司法救助金23.4万元,同比上升21.2%,用司法温暖传递生活希望。

三、提升监督质效,为强化法治建设履职尽责

公平正义是司法的灵魂和生命。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我们不断做精做强监督主业,共护司法公正。

刑事检察优中提质。牵头政法部门共同推进一体化办案系统,提升办案效率,审查逮捕各类犯罪374人,审查起诉854人,“案-件比”为1.105,居全市前列。在办理全国首例违法使用消耗臭氧层物质刑事案件时,加强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办案成效获生态环境部致函肯定,并被写入省检察院工作报告。用心把好刑事诉讼监督的第一道关口,监督立案、撤案13件,纠正漏捕漏诉18人。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4件。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审查看守所呈报减刑9人,监督再次违法的社区矫正对象收监执行4人,纠正违法10件,会同司法局办理的《社区矫正法》施行后全国首例社区矫正人员因重大立功减刑案被央视等媒体报道,获评全国精品案例,弘扬了社会正气。协同推进反腐败斗争,依法办理监察委移送职务犯罪5人,立案查办徇私枉法犯罪3人。

民事检察精益求精。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排查民事生效裁判、调解案件200余件,查办“打假官司”13件,针对未及时立案、办案期限超时等当事人反映强烈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在办理一起民事执行监督案时,通过检察调解帮助挽回村集体经济损失30余万元。联合县法院出台全市首个民事领域诉源治理工作意见,共同推动实现民事诉讼案件“负增长”工作目标,办理的赵某某劳动争议案推动规范了全县《劳动合同》示范文本。联合县法院、县金融办建立绿色金融调解中心,合力构建金融领域矛盾纠纷化解体系,办理的郭某某等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监督案获评全省优秀案例。

行政检察成效明显。立案审查行政审判程序、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30件,同比上升3.8倍,发出检察建议20份。强化府院检联动,助推法治政府建设,支持法院公正审判,从源头上促进依法行政、减少行政争议。始终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积极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成功化解、调处行政争议26起,办理的何某与某镇政府行政赔偿纠纷调处案,经多方联动协调,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获评全省典型案例,并在全国检察机关电视电话会议上作经验交流。

公益诉讼高开稳走。当好群众美好生活的法律守护者,立案办理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66件,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8份,重特大案件占比57.1%,居全市第一。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办理古桥古树保护、违法排污、建筑扬尘等公益诉讼案件46件,建立全省首批公益诉讼创新实践基地,与莫干山、下渚湖管理部门签订公益保护协议,合力守护绿水青山。对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开展重点排查,发出诉前检察建议8份,挽回国有财产损失1012万余元,监督收回国有建设用地66.96亩、没收定金1672万余元。积极稳妥办理公益诉讼新领域案件14件,督促整改消防通道被占用、限高设施影响应急救援等问题,畅通“生命通道”守护群众安全。

四、全面从严治检,锻造高素质过硬检察队伍

围绕“四化”队伍建设要求,坚持严管厚爱,强化内部监督,推动“党建红”引领“检察蓝”再上新台阶。

突出政治建设统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认真配合完成市检察院党组巡察组的专项巡察工作,严格落实全面整改政治责任。毫不放松地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不断强化党建工作领导力,开展“强四化 铸忠魂”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干警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

抓实纪律作风建设。以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活动为契机,主动开展案件评查、检务督察,排查廉政风险点50余个并全部整改到位。组织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月”活动,推进党风廉政教育经常化、制度化。严格规范检察官在认罪认罚案件中的自由裁量权,在全省率先出台内部监督制度,狠抓“三个规定”落实,检察人员主动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56件,筑牢司法办案廉政防线。

提升检察队伍素能。推动领导班子结构优化,完善梯次结构。制定青年突击队实施意见,推进队伍年轻化建设,新提拔9名中层干部平均年龄30.6岁,选派2名干警到省检察院挂职锻炼,3名干警入选全省检察机关专业人才库。用好“莫干论剑”“周一夜读课堂”等平台,与浙江工业大学开展检校合作,申报立项国家级调研课题2项,8篇调研论文获评省级以上优秀成果。

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我们始终把提升监督水平作为立身之本,县人大常委会选聘25名环保、食药等领域的专业人士组成专家咨询团,有力破解法律监督短板,推动省委《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深入实施。我们始终把接受监督作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强大动力,依法接受人大监督,积极配合县人大常委会对3名员额检察官开展履职评议;健全常态化联络机制,分组分片区开展走访联络,当面听取意见建议,人大代表建议答复工作均获满意评价;全年寄送《检察工作人大代表专报》近6000册,拓宽监督渠道,讲好检察故事。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向县政协、各民主党派面对面通报检察工作,认真听取意见。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全面推进检务公开,创设战“疫”说法、检说三人行等栏目普法释法,开展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会、“德清检察每月巡”等活动30余次,邀请60余名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群众代表走进检察院,以公开促公正。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德清检察工作的发展和进步,离不开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和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也深刻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一是在服务大局方面,思路还不够开阔,保障的精准度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在司法办案方面,共赢共融的监督理念贯彻还不够深入,办案质效与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还有差距;三是在队伍建设方面,高层次检察业务领军人才缺乏,内部监督管理仍需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始终在路上。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加以改进和解决。

 

2021年工作安排

 

2021年是“十四五”开篇之年,也是检察工作识变应变的关键之年。德清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奋力打造‘重要窗口’的‘精品窗口’、争当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排头兵”目标任务,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一是主动靠前履职,服务经济社会新发展。统筹抓好安全与发展两件大事,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扎实推进平安德清建设。全面落实“六稳”“六保”工作任务,开展民营企业内部贪腐专项行动,营造最优法治化营商环境。强化生态环境执法监督与检察公益诉讼联动,护航更高水平美丽德清建设。

二是紧扣县域治理,开启检察工作新征程。加强基层检察室建设,创新轻罪案件办理模式,推动案结事了。发挥“德清嫂”强制性亲职教育服务站优势,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全面推进“数字检察”改革工作,以数字赋能实现新时代法律监督破题攻坚,助推县域治理新作为。

三是着眼更优理念,实现监督能力新跃升。在办案中始终兼顾天理、国法、人情,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探索“四大检察”融合监督模式,以检察一体化优势提升法律监督质效。严格规范法律监督行为,贯彻落实法律监督年度报告制度,推动形成良性互动的法治共同体。

四是聚焦队伍建设,构建党建引领新格局。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高标准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引领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全面从严治检,狠抓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发挥检务督察和派驻监督作用,打好正风肃纪攻坚战。加大检校合作力度,深化高水平法治人才培育的检察实践。

各位代表,我们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更加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认真贯彻落实本次大会决议,瞄准未来所向,迈步新征程,为奋力打造“重要窗口”的“精品窗口”、争当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排头兵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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