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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德清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8年)
时间:2020-07-2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文件(16

  德清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121日在德清县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吴志新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8年工作情况

  2018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县委十四届三次、四次全会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主题,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成效。获评全国检察宣传先进集体,被确定为全省首批重大侦查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试点单位,公诉部荣立集体三等功,侦查监督部获护航十九大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一、坚持新发展理念,切实担负起服务大局、保障改革发展的职责使命,助推高质量发展

  站位全局谋划推进检察工作。围绕加快率先建成全面小康标杆县,制定出台《关于深化‘四新’主题实践 服务保障德清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把保障项目双进、产业转型、乡村振兴、环境治理等重点举措落实到履行职能的每个环节,主要做法和成效得到县委充分肯定。以护航地信大会圆满顺利召开为目标,坚定扛起责任担当,全力做好检察环节各项维稳安保和服务保障工作。积极投身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开展公共卫生清洁、社区环境整治、家园志愿服务等活动,为实现创建目标贡献检察力量。

  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注重维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严惩制假售假、敲诈勒索、合同诈骗等涉企犯罪,坚持案件办理与风险防控同步推进,批捕起诉60人。办理的姜某某等人侵犯欧诗漫注册商标系列案等4件案件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精品案件。发布《德清县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白皮书》,优化民营企业创新发展环境。建立检企联系长效机制,依托全县14家“服务非公企业检察联络处”,开展检企座谈交流、法律咨询、法治宣传等共建服务,主要做法在最高检举办的座谈会上作经验交流。

  源头防范推进社会综合治理。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检察实践,着力降低审前羁押率和轻微刑事案件起诉率,全年不捕率28.4%,不诉率17.2%。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格局,完善控告申诉、刑事和解、民事申诉环节检调对接机制,建立律师等第三方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依法妥善处理控告申诉案件5469人。全面打造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一站式”平台,提供查询、预约、咨询等服务1360次,处理答复率100%,努力在畅通群众诉求上实现“一次也不用跑”。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扣共建和谐、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任务,推进平安德清建设

  依法办理各类刑事案件。受理审查逮捕363559人,批准逮捕262395人;受理审查起诉7861060人,提起公诉635854人。各类刑事案件同比呈下降趋势,社会平安稳定的良好局面不断巩固。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办理11名微商销售有毒、有害减肥产品案,涉案价值达100余万元。严厉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办理21名冒充公检法工作人员实施的特大跨国电信诈骗案、涉案2.4亿元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等,加强与公安、法院在追赃方面的协调配合,努力降低和挽回被害群众财产损失。主动融入反腐败工作大局,依法妥善办理监察委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

  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依法严惩方针,批准逮捕黑恶势力犯罪4594人,提起公诉47139人,审查起诉的涉金伟犯罪集团的袁某某等54名被告人案件顺利办结。对涉黑涉恶案件试行“捕诉一体”办案模式,组建2个员额检察官办案组,加强对“套路贷”等案件的引导侦查取证。联合县法院发布《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营造扫黑除恶浓厚法治氛围。制定依法办理涉黑涉恶案件实施意见,对事实认定及法律适用严格把关,不拔高也不降低办案标准,做好风险防控处置预案,确保打击质效。

  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开展未成年人检察“两项试点”工作,实行捕诉监防一体化办案模式。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通知合适成年人到场35人次,对45名在押未成年人建立监管台账。依托“星星点灯”观护帮教基地和法治教育基地,对19名作出不捕不诉决定的涉罪未成年人落实观护帮教和监督考察措施。联合县教育局开展“德清检察每月巡”法治进校园活动,通过检察长担任法治副校长、检察官巡讲、法治巡展等形式,实现全县46所中小学校法治教育全覆盖。

  三、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深化法律监督,彰显司法权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强化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立案9人;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3人;对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追诉漏犯15人。立案监督和追诉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10人。持续推进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专项监督,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线索9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5人。加强与公安机关刑事侦查活动的协作配合,设立驻公安局检察官办公室,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26件。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强化证据意识,排除瑕疵证据,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7份。

  强化审判和执行监督。审查刑事、民事、行政判决648件,做好息诉罢访工作,维护审判权威;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裁判,提出刑事抗诉2件,提请民事抗诉2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提出书面量刑建议492人次,法院采纳率99.3%。落实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检察长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审理讨论发表意见。加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审查减刑案件13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并改变强制措施15人,监督财产刑执行26人。建立全市首个驻社区矫正中心检察官办公室,对7名社区矫正人员重新违法犯罪向县司法局发出撤销缓刑检察建议,均被采纳。

  全面推进公益诉讼。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出台了《关于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挂牌成立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排查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受损线索120条,立案办理民事、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102件,实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领域诉前程序全覆盖。落实以生态修复为中心的损害救济制度,监督行政机关履职征收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150万元。检法两长共同出庭审理全县首例环保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企业代表等60余人参加庭审旁听,为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发挥示范效应。

  四、坚持全面深化改革,注重协同推进、转型发展的统筹谋划,确保改革落地生根

  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推进内设机构改革,突出检察官主体地位,组建以19名员额检察官为主体的新型办案组,招录首批司法雇员10名,一线办案力量同比增加30%。发挥班子成员办案的示范带头作用,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4名入额班子成员办理审查逮捕、起诉、立案监督等案件268件。完善检察官权力清单和履职指引制度,规范检察官绩效考核评价和职业保障机制,为检察官优质高效办案提供有力保障。

  开展重大侦查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在全市率先开展试点工作的研究论证和实践探索,制定《重大侦查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实施办法(试行)》,建立健全从线索收集、初核立案、调查核实、跟踪监督到结案归档的完整流程,明确对社会影响大、舆论关注度高等8类重大事项实行案件化办理。自6月份试点以来,发现并审查案件线索7条,监督和调查核实方案全程书面留痕,成功办理全市首例适用重大侦查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的污染环境案,试点成效获省检察院充分肯定并转发推广。

  大力推进智慧检务建设。牵头政法部门共同推进一体化办案系统推广应用工程,推进政法跨部门案件信息数据共享、执法办案网上协同,有效打破数据壁垒,完成逮捕、起诉、审判协同案件816件,综合协同比例达100%。加快推进智慧办案,应用公诉智能辅助办案系统、远程提审系统等办案324件,有效提升办案质效。加强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的大数据研究,对全县社会治安形势进行分析并形成报告,真正将大数据运用到服务大局、服务决策、服务群众等环节。

  五、坚持五个过硬标准,明确从严治检、提振能力的建设目标,打造新时代检察队伍

  讲政治严纪律。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组织全体检察人员开展十九大精神轮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筑牢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的思想根基。严把队伍意识形态观,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抓落实,依托浙检大讲堂、浙检英模大讲堂等平台,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融入各项检察工作,狠抓“两个责任”落实,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完善33名中层干部和员额检察官廉政档案,坚持日常监管和“8小时以外”监督并重,推动全面从严治检落到实处。

  练内功重自强。创建“莫干论剑”岗位练兵平台,开展主题授课、庭审评议、文书评查、控辩对抗等精准化练兵12次,组织学习修改后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指导案例等,提升检察官读、写、思、辩能力。加大对青年干警的培养和选拔力度,组织培训792人次。鼓励干警学以致用,积极参加各类竞赛,6名干警获全市公诉标兵、未检标兵、优秀公诉人等称号,9名干警在省市检察业务竞赛中获奖,6名干警的理论研究文章获省市级奖项,4名干警获市、县人民满意政法干警等荣誉称号。

  晒检务促规范。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公益诉讼、环保检察等工作,做好人大代表意见建议的落实和反馈。主办《检察工作人大代表专报》,每月一期向全县人大代表、机关各部门以及群众代表发送,主要做法获省、市检察长以及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批示肯定。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向县政协、各民主党派通报检察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未成年人检察开放日、公益诉讼检察开放日、“走进12309,检察为民新体验”、不起诉公开听证会等活动,让代表委员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检察职能和检察工作。加大检务公开力度,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780条,公开法律文书646份,重要案件信息17条,听取律师意见建议526次。

  各位代表,2018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一年来,德清检察转型发展、守正出新、行稳致远,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和支持。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服务发展与保障民生的精准度和有效性还需提升;民事行政检察、公益诉讼等基础较为薄弱,专业人才缺乏;司法体制改革后新的办案模式与监督管理体制还处于磨合期,需加快推进;队伍的能力素质与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总体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等等。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精心谋划,切实加以解决。

  2019年工作安排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也是检察工作转型发展的深化之年。根据县委十四届五次全会部署,今年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深化法律监督,彰显司法权威,维护公平正义”为工作主线,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党的建设为引领,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改革发展为动力,以高素质队伍为保障,努力推动检察工作全面、平衡、充分发展,为奋力当好高质量发展排头兵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紧贴中心工作,护航改革发展。坚定不移履行服务大局各项职责,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作用,精准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主动适应经济发展司法需求,依法保障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加强产权司法保护,让民营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发展。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把打击犯罪、维护和谐稳定、防范化解风险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统筹结合,全力推进平安德清建设。

  (二)聚焦民生检察,增强服务实效。从严惩治各类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持续开展两个专项立案监督,强化公益诉讼职能,督促生态环境修复,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的打击力度,共同护卫绿水青山,保障舌尖上的安全。强化对特殊群体、弱势群体以及困难群众的权益保障和人文关怀,加大司法救助、法律援助力度,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与司法温情。

  (三)推进平衡发展,深耕监督主业。构建一体化监督格局,从各自为战、分散监督向联动出击、合作监督转型,以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推进监督质效双提升。加强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工作,打通人民群众参与监督的“绿色通道”,依法运用调查核实权,更好地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认真把握新修改刑事诉讼法赋予的立案侦查权,依法查办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有效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注重社会矛盾化解,不断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

  (四)对标时代要求,锻造高素质队伍。按照加快推进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要求,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持续推进作风整改。加快补齐人才短板,注重培养民事行政检察人才以及办理涉黑涉恶、知识产权、金融证券等案件的专业人才。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完善员额管理、绩效考核和办案监督等制度,构建权责明晰、激励有效、约束有力的检察权运行新机制,努力让公平正义成为看得见的风景。

  各位代表,新时代赋予检察工作新的使命,唯有努力奋斗才能实现新的作为。我们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认真执行本次大会决议,忠诚履职尽责,践行司法为民,凝心聚力开创新时代德清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奋力当好高质量发展排头兵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以优异成绩向新中国成立70周年献礼!

  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秘书处                  20191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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