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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德清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7年)
时间:2018-02-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文件(15

  德清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26在德清县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吴志新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7年工作情况

  2017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历次全会和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忠诚履行职责使命,各项检察工作在改革中发展,在创新中前行,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履行检察职能,在服务中心大局、提升工作实效上积极有为

  聚焦中心履职尽责。更加精准把握自身定位,找准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着力点,研究出台《关于为率先建成全面小康标杆县提供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以司法办案保障发展、服务发展、促进发展,主要做法得到县委充分肯定。积极开展“四新”主题实践,围绕县委“四大行动”“十大工程”重点工作部署,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妥善处理在征地拆迁、环境保护等领域发生的刑事案件,完善风险防控机制。

  服务非公经济发展。与县工商联共同召开非公企业家法律维权座谈会,营造服务企业家健康成长的法治环境。制定落实服务非公经济发展“12条意见”,在全县14家上市公司和重点骨干企业挂牌设立服务非公企业联络处,帮助企业解决法律问题。依法打击侵犯企业及企业家合法权益的犯罪,批捕起诉85人,通过办案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3000余万元。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坚持“轻拿轻放”政策,对12名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态度较好的涉企犯罪嫌疑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严格落实“案中走访、案后回访”制度,深入26家案发企业了解情况,围绕企业经营管理、风险防控等方面发出检察建议15份。

  推进平安德清建设。抓好十九大、世界互联网大会期间检察环节各项维稳安保工作,开展涉检信访案件集中清理排查,化解积案52起,处理举报、控告、申诉63人次,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518次。关注重大敏感案件及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办理,在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敏感案件时,主动做好矛盾化解和风险评估工作。加强对民事申诉案件和轻微刑事案件的案外调解和疏导,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依托“德清检察每月巡”、“法治进校园”等平台,在企业、村组、社区、学校开展法制宣讲30余次,覆盖人数5000余人。

  二、践行绿色司法,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和谐上扎实有力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受理审查逮捕549人,批准逮捕447人;受理审查起诉1108人,提起公诉912人。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批捕起诉故意杀人、抢劫、放火等犯罪嫌疑人24人。积极参与打黑除恶、反恐防暴等专项行动,依法办理46人涉黑涉恶案、利用“全能神”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案件。加大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打击力度,批捕起诉51人。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两个专项监督,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案线索11件,监督立案5件,批捕起诉23人,努力维护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在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更加理性把握司法政策,深入践行绿色司法,对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态度较好的犯罪嫌疑人,不批准逮捕106人,不起诉119人。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益,开展释法说理560余次。推行不起诉公开审查模式,制定《关于办理不起诉案件的若干规定》,对7起案件进行拟不起诉公开听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共同参与,推动“阳光检务”常态化。

  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全面落实“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办理和观护帮教等工作,审查逮捕38人,审查起诉50人。建立“星星点灯”涉罪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和法治教育基地,联合社会公益组织对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人开展观护帮扶。加大对未成年被害人的保护力度,引入县心理协会等专业机构对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危机干预、心理疏导,将经济困难或陷入困境的未成年被害人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发放司法救助金5.5万元。

  三、发挥监督职能,在坚守法治思维、保障司法公正上强化担当

  加强刑事诉讼活动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撤案、追诉90人,其中立案监督和追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13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2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全面加强证据审查,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排除非法证据、瑕疵证据。加强对审判活动监督,提出刑事抗诉2件,已改判1件。加强对刑罚确定性、规范化的监督,发出书面量刑建议650份。

  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重点监督减刑不当、违法监管、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等问题,严格审查看守所呈报减刑、暂予监外执行等案件。注重羁押场所安全防范,及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和检察建议,推动后续相关制度完善。坚持教育与监管相结合,开展谈心谈话300余人次。开展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并改变强制措施11件,监督财产刑执行16件。

  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健全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格局,立案审查民事行政申诉案件7件,发出检察建议2份。对1件判决不当的民事案件提请抗诉并得到改判;对11件判决正确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做好服判息诉工作。加强对违法执行和损害公共利益、弱势群体利益等行为的监督,办理民事审判和执行监督案件6件。积极开展虚假诉讼行为调查,办理虚假诉讼案件4件。

  四、深化体制改革,在落实改革措施、释放改革红利上成效明显

  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落实检察官司法办案责任制,组建以16名员额检察官为主体的办案组织,基层一线办案力量增加到75%。入额院领导带头承办疑难复杂案件,直接办理各类审查逮捕、审查起诉以及立案监督案件106件,参与办理、审批指导680件,树立了良好的改革导向。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将11个内设机构整合为7个部门,实现扁平化与专业化管理,提升工作质效。

  落实监察体制改革任务。坚决贯彻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的决策部署,对照确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统筹推进试点工作,凝聚改革共识。由检察长担负起改革主体责任,分管领导及时跟进思想政治工作,开展谈心谈话,消除思想误区。顺利完成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职务犯罪预防等部门的职能和人员转隶工作,共划转政法专项编制16名,转隶15人。

  积极推进公益诉讼试点。与县纪委、县政府法制办建立协作配合机制,联合出台《关于建立行政执法监督协作机制的若干意见》,提升监督合力。充分发挥在县环保局派驻检察官办公室的职能作用,加强对环境保护、治水剿劣、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的监督,发现并审查公益诉讼线索3件,对莫氏炭业有限公司非法堆放危险固废一案发出检察建议,正式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

  构建良性互动检律关系。强化对律师执业权利的保障,召开律师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环节听取律师意见490余次,对律师提出的15次不起诉意见予以采纳。通过提供网上查询、电话查询、窗口查询服务,全面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接待律师预约阅卷申请218次,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1082条,重要案件信息23条,公开法律文书676份。

  五、坚持从严治检,在提升队伍形象、打造德检铁军上狠下功夫

  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12次。大力弘扬“红船精神”,引导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锻铸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依托“浙检英模大讲堂”、学习全国模范检察官先进事迹等活动,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党性修养和检察职业道德教育,提升队伍思想政治素养。

  筑牢作风建设基石。坚决贯彻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要求,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项目领办工作,推进主体责任落细落实,获评全市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持续深入抓好纪律作风建设,开展“党纪教育一刻钟”、警示教育、廉政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日常正风肃纪检查、专项检务督查40余次。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制定重点监督项目清单,明确具体任务12项,保障公正廉洁行使检察权。

  加强业务能力建设。重视人才强检,组织干警参加培训440人次,开展实庭评议和实战演练98人次。深化司法规范化建设,抽查137件不捕不诉案件进行质量评查,提升办案质效。强化岗位练兵,创设“莫干论剑”讲坛,定期由员额检察官讲解业务知识,提升干警业务能力和综合素养。加强理论调研,完成省市县调研课题25个。选送干警参加省市院开展的各类竞赛活动,12人次在竞赛中获奖,3名干警获全市最美公务员、公诉新秀等荣誉称号。

  各位代表,回顾2017年,我院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步和发展,这是县委坚强领导、县人大有力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高度重视和支持的结果。我们始终牢记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要求,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配合县人大常委会完成对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不起诉案件办理工作的审议,向人大代表印送《德清检察工作人大代表专报》2600余册,并向县民主党派通报检察工作情况,得到了代表和委员的一致肯定。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是:服务大局的工作精准度有待增强,促发展、惠民生的成效还不够显著;检察职能的发挥与建设法治社会的要求还有差距,特别是服务创新发展的思路还需拓宽;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还需不断跟进,员额检察官业务能力有待提升,办案监督机制有待完善。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解决。

  2018年工作安排

  新的一年,我们将扎实做好贯彻十九大精神开局之年的各项检察工作。根据县委十四届三次全会部署,2018年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高水平推进检察工作的奋斗目标,大力弘扬红船精神、浙江精神,持续深化“四新”主题实践,深入践行绿色司法,全面强化检察职能,打造过硬检察队伍,为加快率先建成全面小康标杆县,全面开启谱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德清新篇章的新征程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护航赶超发展,展现服务大局新作为。围绕社会和谐稳定总目标,以护航首届世界地理信息大会为重点,强化履职担当,落实维稳措施,开展重大社会风险防范化解专项行动,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围绕全县“五大行动”,聚焦“六重”工作部署,多举措加大非公经济服务保障力度,努力营造法治化发展环境。

  (二)坚持绿色引领,助推美丽德清新发展。严厉打击在美丽城镇、美丽乡村建设等领域的污染环境犯罪,建立环保刑事案件办理“绿色通道”,多途径、全方位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的联动配合,开展环境公益诉讼工作,用“生态检察”护卫绿水青山。

  (三)把握宪法定位,构建检察监督新格局。牢牢把握法治建设的前进方向和检察工作的历史方位,强化监督主业,突出监督重点,加强刑事、民事、行政、控申和专项检察监督,提升监督有效性和长效化。细化服务群众工作举措,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妥善解决群众合理的司法诉求。

  (四)全面深化改革,汇聚转型发展新动能。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通过构建新型司法监管机制和司法职业保障制度,完善员额检察官管理,建设新型办案团队。加强与县监察委的沟通衔接,规范职务犯罪案件办理的司法程序。推进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坚守严防错案底线。

  (五)强化五个过硬,彰显队伍建设新气象。深入开展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主题的学习教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检察干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把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要求落到实处。推进实庭评议、“莫干论剑”等岗位练兵平台建设,健全教、学、练、战一体化教育培训机制。加强检察工作智能化建设,让“智慧检察”紧跟时代发展。

  各位代表,我们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更加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认真执行本次大会的各项决议,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在新的时代勇于担当、勇立潮头、勇当标兵,以新的精神面貌和良好工作业绩,为加快率先建成全面小康标杆县,奋力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德清新篇章作出更大的贡献!

  

  

  

   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秘书处                   201823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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