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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德清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6年)
时间:2017-02-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文件(15

  德清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219在德清县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吴志新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县第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忠实履行职责使命,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先后被评为省级先进基层检察院、全省检察机关平安护航G20峰会先进集体。

  (一)立足检察职能,对标县委各项重大部署,精准发力服务保障大局

  落实服务大局措施。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引,找准检察工作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的着力点,在服务发展全局中谋划和推进检察工作,全力配合打好转型升级组合拳。围绕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深度调研,先后制定落实《服务和保障全面深化改革的22条措施》、《以新常态理念推进德清改革发展稳定的实施意见》以及《关于服务保障“十三五”良好开局的实施意见》等,忠实履职,担当作为。主动契合“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等工作部署,有序延伸检察职能,提升检察工作实效,为全县中心工作提供司法保障。

  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加大对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打击和监督力度,批准逮捕涉嫌销售假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合同诈骗、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犯罪嫌疑人77人,提起公诉180人。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坚决打击侵犯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犯罪,批准逮捕涉企强迫交易、敲诈勒索、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嫌疑人21人,提起公诉42人。强化招投标、政府采购等环节的市场廉洁准入机制,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354件次,营造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深入开展“诚信发展检察伴你行”等活动,建立检企联系长效机制,主动回应企业需求,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积极化解社会矛盾。认真做好G20峰会、世界互联网大会等重大会议活动期间的维稳安保工作,认真排查信访不稳定因素,排查的17件缠访、信访积案全部得到化解。扎实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建立诉访分离机制,完善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检调对接、以案释法等制度。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开通运行12309举报电话,依法妥善处理各类举报、控告、申诉720件。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完善新闻发言人、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等制度,拓宽社会各界参与检察工作的渠道,依法对6起案件进行拟不起诉公开听证。扎实开展检察环节综合治理工作,充分发挥新市检察室、检察联络员等基层优势,实现检力下沉。打造“德清检察每月巡”绿色司法品牌,深入镇、街道、企业、村、社区,释法解惑,讲好检察故事,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善治。

  (二)严格依法履职,牢固树立绿色司法理念,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坚持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放在首位,受理提请批准逮捕2806人,依法批准逮捕2335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5125人,依法提起公诉4633人。严厉打击破坏社会和谐稳定的严重刑事犯罪,依法批准逮捕故意杀人、抢劫、放火等犯罪嫌疑人213人,提起公诉215人。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多发性侵财类犯罪、毒品犯罪、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专项行动,依法批准逮捕853人,提起公诉1342人。围绕全县事关民生重大部署,开展生态环保和食品药品安全专项行动,依法批准逮捕12人,提起公诉30人。主动顺应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推行以客观性证据为主导的证据审查模式,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零口供”、“时翻时供”案件,依法批捕起诉,做到不枉不纵,未出现无罪、错捕、错诉案件。

  全面贯彻宽缓刑事政策。对严重暴力犯罪保持高压态势的同时,加强社会危险性、逮捕必要性和羁押必要性审查,慎用逮捕措施,彰显谦抑司法、绿色司法理念。探索建立检察环节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制度,依法不批准逮捕469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老年人犯罪依法不起诉236人。积极开展刑事和解,加强对犯罪嫌疑人认罪服法教育,办理刑事和解案件43件。加强执法办案释法说理,变刚性执法为柔性执法,向犯罪嫌疑人、被害人释法说理304次,最大程度增加社会和谐因素,减少社会对立面。

  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以保护性司法为核心,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实行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强化未成年人犯罪专业化办理。综合运用附条件不起诉、诉前社会调查等机制,对犯罪情节轻微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不批准逮捕19人,不起诉20人。开展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积极创造改过自新机会。严厉打击采取绑架、拐卖、性侵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犯罪,依法批准逮捕31人,提起公诉37人。设立未成年人维权检察办公室,开通青少年维权专线,对未成年人开展心理咨询和法律服务,努力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推进法制宣讲进校园和社区,选派干警担任学校法制副校长开展预防犯罪宣讲,增强未成年人法制意识和保护意识。

  (三)坚持惩防并举,依法查办职务犯罪,积极推进清廉政务环境建设

  严惩职务犯罪。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有案必办,立案查办职务犯罪7273人,其中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犯罪5960人,渎职侵权犯罪1313人。加强对大要案和窝串案的查办力度,其中大案59人,现职科级领导干部6人。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小官大贪”7人,严肃查处司法腐败4人。深入开展惩防惠农领域职务犯罪专项行动,依法查办涉农领域职务犯罪24人。突出查办环保、医疗等与民生密切相关领域的职务犯罪11人。加大对行贿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对16名拉拢腐蚀干部的行贿人追究刑事责任。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近2000万元。

  严格规范侦查。推进信息化引导、精细化初查、专业化审讯、规范化办案的侦查方式转型升级,加强侦查监督、公诉、检察技术等内部配合联动,确保侦查工作规范高效运转。加强办案工作区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实行“看、审、录”三分离,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率达100%。规范涉案财物扣押、冻结和处置工作流程,完善执行程序和管理制度,确保涉案财物管理规范有序。加强对职务犯罪规律特点的分析把握和举报线索的分析研判,提高职务犯罪侦查水平。

  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坚持县委领导下的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议制度,出台《预防职务犯罪诫告制度》,强化职务犯罪风险防控措施,明确预防责任主体和责任要求。推进侦防一体化机制建设,抓好重点工程专项预防和重点行业系统预防,深入发案单位开展个案预防27次,督促20家单位建立健全运行机制。做好预防对策研究、预防检察建议、职务犯罪案件剖析工作,提出预防检察建议75份,形成预防调查报告41份,为党委政府治理腐败出谋划策,其中《20102015年度德清县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查处情况、发展趋势和预防对策综合报告》被评为全省十佳年度报告和全国百优年度报告。开展警示教育和预防宣传,深入镇、街道、部门等单位开展预防宣讲53场次,接受预防咨询330次。

  (四)强化责任担当,全面履行诉讼监督职能,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加强刑事诉讼活动监督。重点监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立案不当等问题,依法监督侦查机关立案71人,督促撤案19人,追诉122人,其中立案监督和追诉案件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61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16人。加强对侦查活动的监督,重点监督滥用强制措施、违法取证等问题,全面加强证据审查,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44份,排除非法证据、瑕疵证据17份。加强对审判活动监督,重点监督定罪不当、量刑失衡、审判程序违法等问题,依法提出刑事抗诉4件,法院已改判3件,对2765件刑事案件提出量刑建议。

  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重点监督减刑假释不当、违法监管、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等问题,审查看守所呈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332人,监督纠正26人,监督留所服刑人员财产刑执行12人。抓好监管场所重大事件应对处理和安全防范工作,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检察建议81份。推进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实现在押人员由“一押到底”向“必要羁押”转变,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并改变强制措施21人。防范超期羁押,变事后监督为主动监督、同步监督,继续保持超期羁押“零”记录。加强对监外执行、社区矫正的法律监督,配合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做好监外执行人员的社会帮教、社区矫正工作,提出检察建议15份,督促收监14人。

  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重点监督裁判不公、虚假诉讼和诉讼中违法行为等问题,立案审查民事行政申诉案件129件,提出检察建议95份。对不服判决的案件提请和建议提请民事行政抗诉11件,法院改变结果10件。坚持依法抗诉的同时,严格把握“和解优先”原则,依法促成当事人和解15件,其中2件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民行申诉调处案例。加强对违法执行和损害公共利益、弱势群体利益等问题的监督,依法办理民事审判和执行监督案件66件,其中1件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精品民行监督案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依法办理行政执法监督案件43件,向有关单位提出检察建议43份。严厉打击虚假诉讼,办理虚假诉讼类刑事犯罪调查案件8件,向公安机关移送6件,公安机关立案5件,法院已判决3件。

  (五)增强政治定力,扎实推进检察自身建设,努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严格落实从严治检。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紧紧抓住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三严三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有利契机,认真开展学习讨论、履职竞赛等活动,引导干警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强化检察队伍“四个意识”,领导班子带头强化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做到向上看齐,向县委决策部署看齐,把讲政治的要求贯穿于检察工作的每个环节,确保队伍忠诚干净担当。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狠抓纪律作风建设,党组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支持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开展廉政教育、专题教育、警示教育,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

  提升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坚持人才强检战略,重点抓好岗位练兵和业务能力建设,组织干警参加各类培训1326人次,积极选送业务尖子参加优秀检察官、明星公诉人、优秀侦查员、检察微课等各类业务竞赛77人次,50人次获得国家级、省市级荣誉。注重加强理论素养,完成省市县调研课题34个,19篇论文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10篇论文入选参加国家级、省级理论研讨会。全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制定落实《德清县人民检察院司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和《德清县人民检察院现任检察官入额实施办法》,实行检察人员分类管理,优化队伍结构,完成首批21名员额检察官的入额遴选工作。

  强化内外监督制约。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人大代表的监督之下,认真落实和反馈意见建议,做好检察官接受人大履职评议工作,妥善办理人大交办和批办的案件。采取送阅《德清检察工作人大代表专报》、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检察工作等方式,推进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常态化。加大检务督察力度,坚守办案质量“生命线”,通过随机抽查和重点案件必查相结合的方式,对160件案卷和205份法律文书开展质量评查。全面深化“阳光检务”,开展检察开放日、举报宣传周等活动,开展拟不起诉职务犯罪案件人民监督员评议,提高检察工作透明度和执法公信力。构建新型检律关系,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提供网上查询、电话查询、窗口查询“三位一体”案件信息查询服务,依法公开法律文书1175份,公开程序性信息2199条。

  各位代表,回顾过去的五年,检察工作在改革中深化,在创新中发展,在探索中前进。五年来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在县委领导、县人大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重视支持下取得的,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大局能力有待提升。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载体和形式需要丰富和完善,服务大局的主动性、针对性、创新性还需进一步增强;二是法律监督力度有待全面加强。监督领域不够宽,监督手段相对单一,敢于亮剑、善于监督意识还需增强,尤其是在监察体制改革背景下强化法律监督有待深化;三是队伍专业化素能有待提高。少数检察干警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还不能及时适应挑战,特别是办理金融、互联网等新领域案件专业人才缺乏;四是检务公开推进有待加速。检察工作联系服务群众的途径相对狭窄,特别是利用“德清检察每月巡”、“两微一端”等载体构建检察大宣传格局方面的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对此,我院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努力加以改进和解决。

  二、今后工作建议

  今后五年,既要准确把握我县“十三五”的标杆定位和检察工作大格局定位,坚定信心、忠诚担当,也要看到检察工作转型发展所面临的困难挑战,保持清醒、迎难而上。今后五年的工作思路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准确把握历史方位,按照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的战略部署,深化检察改革,强化法律监督,践行绿色司法,全面从严治检,扎实推进检察工作高水平发展,努力为建设国际化山水田园城市,加快实现更高水平新崛起,率先建成全面小康标杆县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履职担当,更加主动服务保障大局。围绕“十三五”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加强对新常态下经济领域犯罪活动的分析研判,深入推进“金融检察”,突出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金融管理秩序、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犯罪,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围绕打造更趋包容的美丽都市,以“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等工作为重点,深入推进“环保检察”,对破坏环境资源、严重污染环境的犯罪坚决查处。加强检察环节案件办理可能引发的矛盾防控,深入推进“综治检察”,结合办案加强社会治安形势和重点问题分析,落实热点敏感案件和重大案件办理机制,开展涉检信访矛盾专项排查清理,完善多元化社会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充分发挥司法社会功能,积极促进社会治理完善。

  (二)严格公正司法,不断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坚持人文司法,坚守法律底线,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确保每一起案件都成为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更加注重司法效果,用人文司法感化和消除司法办案给社会带来的“副作用”。坚持公正司法,强化检察机关宪法定位,把监督职责融入到司法活动始终,强化监督意识,整合监督力量,强化监督刚性,树立监督权威,切实提升监督的常态性和长效化。坚持理性司法,以平和心态审慎行使检察权,在司法办案过程中准确把握尺度,以文明行为传递司法温暖,让人民群众从实体和程序“双重公正”下感受并认同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

  (三)践行绿色司法,着力转变执法办案方式推行绿色办案模式,改变以往疲于应付的办案流程,构建繁简分流工作机制,缩短批捕、起诉环节的办案期限,实行简案快办,着力在设计精简法律文书方面下功夫,简化书面审查,有效提升办案效率。倡导绿色办案GDP,更加理性把握司法政策,从根本上扫除制约检察工作科学健康发展的司法雾霾,重点做好“三降一补”文章,降低轻微刑事案件起诉率;降低审前羁押率;降低办案不规范投诉率;补齐检察公共关系建设短板。推行简易程序案件要素化审查模式,有效节约司法资源。加大投入司法审查的专注力度,逐步统一类案办理标准,推广类案专办模式,将受理案件进行定性定量分析分类,由相应办案组负责办理,确保检察工作专业高效运行。

  (四)锐意开拓创新,深入推进各项检察改革。围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积极做好检察机关反贪、反渎、预防等部门的人员转隶、工作转交等衔接工作,确保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围绕服务服从司法办案需要,落实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员额检察官分类到岗、办案组织设置等工作,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集中精力做好刑事案件批捕、起诉以及民事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法律监督等工作,促进检察队伍更加精英化,业务更加专业化。重点推进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刑事速裁程序改革和认罪认罚从宽处理改革,推进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五)践行人本理念,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提升检察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筑牢忠诚履职的思想基础。提升检察监督专业水平,通过选送培训、岗位练兵、技能竞赛等方法,推进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精细化建设,提高检察人员业务素质和办案能力。强化为民宗旨,把服务群众意识融入到检察工作中,不断提升服务群众能力。狠抓纪律作风建设,把铁规禁令作为规范检察人员行为的安全带、隔离墙和高压线,坚决防止以权谋私办关系案、金钱案、人情案。拓宽职业上升渠道,完善人才培养、选拔任用管理体制,落实从优待检,从思想、工作、生活上关心爱护,增强检察队伍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

  2017年,我院既肩负服务保障全县发展稳定大局新任务,又面临双重体制改革推进新课题。我们将认真贯彻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决策部署,坚持以高水平定位,以绿色司法理念为引领,科学统筹,突出重点,着力抓好四方面的工作:一是优化服务,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增强服务大局、司法为民意识,加快转变办案方式方法,防止因司法办案不当影响企业经营发展,进一步丰富服务非公经济发展举措,完善检企交流平台建设,为我县非公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二是整合资源,统筹做强各项检察业务。准确把握改革总体要求,牢固树立以司法办案为中心的理念,恪尽职守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加强审查批捕、审查起诉职能,深耕监督主业务,推动检察监督工作上新台阶。三是科学管理,促进司法办案质效发展。协调成立专门内设机构,对接监察委员会职务犯罪案件办理,从组织上保障转隶后反腐败工作规范有序推进。积极探索刑事速裁改革和远程讯问等方法,深入研究盗窃、危险驾驶等罪名较为集中、情节相对较轻、轻缓刑率较高案件的司法成本控制,严把批捕、起诉关,着力将司法资源转移到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案件上来。四是深化改革,持之以恒加强队伍建设。紧紧围绕“绝对忠诚、干事担当、干净自律、充满活力”要求,不断提升自身监督水平,大力推进司法责任制落实,强化职业纪律和司法良知教育,努力打造德清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同志们,高水平推进检察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更加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部署要求,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为建设国际化山水田园城市,加快实现更高水平新崛起,率先建成全面小康标杆县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秘书处                  2017216印发

  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文件(15)

  德清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年2月19日在德清县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吴志新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县第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忠实履行职责使命,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先后被评为省级先进基层检察院、全省检察机关平安护航G20峰会先进集体。

  (一)立足检察职能,对标县委各项重大部署,精准发力服务保障大局

  落实服务大局措施。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引,找准检察工作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的着力点,在服务发展全局中谋划和推进检察工作,全力配合打好转型升级组合拳。围绕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深度调研,先后制定落实《服务和保障全面深化改革的22条措施》、《以新常态理念推进德清改革发展稳定的实施意见》以及《关于服务保障“十三五”良好开局的实施意见》等,忠实履职,担当作为。主动契合“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等工作部署,有序延伸检察职能,提升检察工作实效,为全县中心工作提供司法保障。

  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加大对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打击和监督力度,批准逮捕涉嫌销售假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合同诈骗、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犯罪嫌疑人77人,提起公诉180人。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坚决打击侵犯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犯罪,批准逮捕涉企强迫交易、敲诈勒索、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嫌疑人21人,提起公诉42人。强化招投标、政府采购等环节的市场廉洁准入机制,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354件次,营造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深入开展“诚信发展•检察伴你行”等活动,建立检企联系长效机制,主动回应企业需求,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积极化解社会矛盾。认真做好G20峰会、世界互联网大会等重大会议活动期间的维稳安保工作,认真排查信访不稳定因素,排查的17件缠访、信访积案全部得到化解。扎实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建立诉访分离机制,完善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检调对接、以案释法等制度。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开通运行12309举报电话,依法妥善处理各类举报、控告、申诉720件。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完善新闻发言人、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等制度,拓宽社会各界参与检察工作的渠道,依法对6起案件进行拟不起诉公开听证。扎实开展检察环节综合治理工作,充分发挥新市检察室、检察联络员等基层优势,实现检力下沉。打造“德清检察每月巡”绿色司法品牌,深入镇、街道、企业、村、社区,释法解惑,讲好检察故事,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善治。

  (二)严格依法履职,牢固树立绿色司法理念,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坚持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放在首位,受理提请批准逮捕2806人,依法批准逮捕2335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5125人,依法提起公诉4633人。严厉打击破坏社会和谐稳定的严重刑事犯罪,依法批准逮捕故意杀人、抢劫、放火等犯罪嫌疑人213人,提起公诉215人。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多发性侵财类犯罪、毒品犯罪、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专项行动,依法批准逮捕853人,提起公诉1342人。围绕全县事关民生重大部署,开展生态环保和食品药品安全专项行动,依法批准逮捕12人,提起公诉30人。主动顺应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推行以客观性证据为主导的证据审查模式,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零口供”、“时翻时供”案件,依法批捕起诉,做到不枉不纵,未出现无罪、错捕、错诉案件。

  全面贯彻宽缓刑事政策。对严重暴力犯罪保持高压态势的同时,加强社会危险性、逮捕必要性和羁押必要性审查,慎用逮捕措施,彰显谦抑司法、绿色司法理念。探索建立检察环节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制度,依法不批准逮捕469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老年人犯罪依法不起诉236人。积极开展刑事和解,加强对犯罪嫌疑人认罪服法教育,办理刑事和解案件43件。加强执法办案释法说理,变刚性执法为柔性执法,向犯罪嫌疑人、被害人释法说理304次,最大程度增加社会和谐因素,减少社会对立面。

  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以保护性司法为核心,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实行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强化未成年人犯罪专业化办理。综合运用附条件不起诉、诉前社会调查等机制,对犯罪情节轻微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不批准逮捕19人,不起诉20人。开展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积极创造改过自新机会。严厉打击采取绑架、拐卖、性侵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犯罪,依法批准逮捕31人,提起公诉37人。设立未成年人维权检察办公室,开通青少年维权专线,对未成年人开展心理咨询和法律服务,努力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推进法制宣讲进校园和社区,选派干警担任学校法制副校长开展预防犯罪宣讲,增强未成年人法制意识和保护意识。

  (三)坚持惩防并举,依法查办职务犯罪,积极推进清廉政务环境建设

  严惩职务犯罪。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有案必办,立案查办职务犯罪72件73人,其中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犯罪59件60人,渎职侵权犯罪13件13人。加强对大要案和窝串案的查办力度,其中大案59人,现职科级领导干部6人。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小官大贪”7人,严肃查处司法腐败4人。深入开展惩防惠农领域职务犯罪专项行动,依法查办涉农领域职务犯罪24人。突出查办环保、医疗等与民生密切相关领域的职务犯罪11人。加大对行贿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对16名拉拢腐蚀干部的行贿人追究刑事责任。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近2000万元。

  严格规范侦查。推进信息化引导、精细化初查、专业化审讯、规范化办案的侦查方式转型升级,加强侦查监督、公诉、检察技术等内部配合联动,确保侦查工作规范高效运转。加强办案工作区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实行“看、审、录”三分离,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率达100%。规范涉案财物扣押、冻结和处置工作流程,完善执行程序和管理制度,确保涉案财物管理规范有序。加强对职务犯罪规律特点的分析把握和举报线索的分析研判,提高职务犯罪侦查水平。

  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坚持县委领导下的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议制度,出台《预防职务犯罪诫告制度》,强化职务犯罪风险防控措施,明确预防责任主体和责任要求。推进侦防一体化机制建设,抓好重点工程专项预防和重点行业系统预防,深入发案单位开展个案预防27次,督促20家单位建立健全运行机制。做好预防对策研究、预防检察建议、职务犯罪案件剖析工作,提出预防检察建议75份,形成预防调查报告41份,为党委政府治理腐败出谋划策,其中《2010至2015年度德清县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查处情况、发展趋势和预防对策综合报告》被评为全省十佳年度报告和全国百优年度报告。开展警示教育和预防宣传,深入镇、街道、部门等单位开展预防宣讲53场次,接受预防咨询330次。

  (四)强化责任担当,全面履行诉讼监督职能,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加强刑事诉讼活动监督。重点监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立案不当等问题,依法监督侦查机关立案71人,督促撤案19人,追诉122人,其中立案监督和追诉案件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61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16人。加强对侦查活动的监督,重点监督滥用强制措施、违法取证等问题,全面加强证据审查,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44份,排除非法证据、瑕疵证据17份。加强对审判活动监督,重点监督定罪不当、量刑失衡、审判程序违法等问题,依法提出刑事抗诉4件,法院已改判3件,对2765件刑事案件提出量刑建议。

  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重点监督减刑假释不当、违法监管、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等问题,审查看守所呈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332人,监督纠正26人,监督留所服刑人员财产刑执行12人。抓好监管场所重大事件应对处理和安全防范工作,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检察建议81份。推进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实现在押人员由“一押到底”向“必要羁押”转变,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并改变强制措施21人。防范超期羁押,变事后监督为主动监督、同步监督,继续保持超期羁押“零”记录。加强对监外执行、社区矫正的法律监督,配合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做好监外执行人员的社会帮教、社区矫正工作,提出检察建议15份,督促收监14人。

  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重点监督裁判不公、虚假诉讼和诉讼中违法行为等问题,立案审查民事行政申诉案件129件,提出检察建议95份。对不服判决的案件提请和建议提请民事行政抗诉11件,法院改变结果10件。坚持依法抗诉的同时,严格把握“和解优先”原则,依法促成当事人和解15件,其中2件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民行申诉调处案例。加强对违法执行和损害公共利益、弱势群体利益等问题的监督,依法办理民事审判和执行监督案件66件,其中1件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精品民行监督案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依法办理行政执法监督案件43件,向有关单位提出检察建议43份。严厉打击虚假诉讼,办理虚假诉讼类刑事犯罪调查案件8件,向公安机关移送6件,公安机关立案5件,法院已判决3件。

  (五)增强政治定力,扎实推进检察自身建设,努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严格落实从严治检。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紧紧抓住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三严三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有利契机,认真开展学习讨论、履职竞赛等活动,引导干警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强化检察队伍“四个意识”,领导班子带头强化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做到向上看齐,向县委决策部署看齐,把讲政治的要求贯穿于检察工作的每个环节,确保队伍忠诚干净担当。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狠抓纪律作风建设,党组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支持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开展廉政教育、专题教育、警示教育,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

  提升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坚持人才强检战略,重点抓好岗位练兵和业务能力建设,组织干警参加各类培训1326人次,积极选送业务尖子参加优秀检察官、明星公诉人、优秀侦查员、检察微课等各类业务竞赛77人次,50人次获得国家级、省市级荣誉。注重加强理论素养,完成省市县调研课题34个,19篇论文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10篇论文入选参加国家级、省级理论研讨会。全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制定落实《德清县人民检察院司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和《德清县人民检察院现任检察官入额实施办法》,实行检察人员分类管理,优化队伍结构,完成首批21名员额检察官的入额遴选工作。

  强化内外监督制约。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人大代表的监督之下,认真落实和反馈意见建议,做好检察官接受人大履职评议工作,妥善办理人大交办和批办的案件。采取送阅《德清检察工作人大代表专报》、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检察工作等方式,推进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常态化。加大检务督察力度,坚守办案质量“生命线”,通过随机抽查和重点案件必查相结合的方式,对160件案卷和205份法律文书开展质量评查。全面深化“阳光检务”,开展检察开放日、举报宣传周等活动,开展拟不起诉职务犯罪案件人民监督员评议,提高检察工作透明度和执法公信力。构建新型检律关系,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提供网上查询、电话查询、窗口查询“三位一体”案件信息查询服务,依法公开法律文书1175份,公开程序性信息2199条。

  各位代表,回顾过去的五年,检察工作在改革中深化,在创新中发展,在探索中前进。五年来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在县委领导、县人大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重视支持下取得的,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大局能力有待提升。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载体和形式需要丰富和完善,服务大局的主动性、针对性、创新性还需进一步增强;二是法律监督力度有待全面加强。监督领域不够宽,监督手段相对单一,敢于亮剑、善于监督意识还需增强,尤其是在监察体制改革背景下强化法律监督有待深化;三是队伍专业化素能有待提高。少数检察干警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还不能及时适应挑战,特别是办理金融、互联网等新领域案件专业人才缺乏;四是检务公开推进有待加速。检察工作联系服务群众的途径相对狭窄,特别是利用“德清检察每月巡”、“两微一端”等载体构建检察大宣传格局方面的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对此,我院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努力加以改进和解决。

  二、今后工作建议

  今后五年,既要准确把握我县“十三五”的标杆定位和检察工作大格局定位,坚定信心、忠诚担当,也要看到检察工作转型发展所面临的困难挑战,保持清醒、迎难而上。今后五年的工作思路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准确把握历史方位,按照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的战略部署,深化检察改革,强化法律监督,践行绿色司法,全面从严治检,扎实推进检察工作高水平发展,努力为建设国际化山水田园城市,加快实现更高水平新崛起,率先建成全面小康标杆县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履职担当,更加主动服务保障大局。围绕“十三五”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加强对新常态下经济领域犯罪活动的分析研判,深入推进“金融检察”,突出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金融管理秩序、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犯罪,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围绕打造更趋包容的美丽都市,以“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等工作为重点,深入推进“环保检察”,对破坏环境资源、严重污染环境的犯罪坚决查处。加强检察环节案件办理可能引发的矛盾防控,深入推进“综治检察”,结合办案加强社会治安形势和重点问题分析,落实热点敏感案件和重大案件办理机制,开展涉检信访矛盾专项排查清理,完善多元化社会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充分发挥司法社会功能,积极促进社会治理完善。

  (二)严格公正司法,不断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坚持人文司法,坚守法律底线,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确保每一起案件都成为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更加注重司法效果,用人文司法感化和消除司法办案给社会带来的“副作用”。坚持公正司法,强化检察机关宪法定位,把监督职责融入到司法活动始终,强化监督意识,整合监督力量,强化监督刚性,树立监督权威,切实提升监督的常态性和长效化。坚持理性司法,以平和心态审慎行使检察权,在司法办案过程中准确把握尺度,以文明行为传递司法温暖,让人民群众从实体和程序“双重公正”下感受并认同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

  (三)践行绿色司法,着力转变执法办案方式。推行绿色办案模式,改变以往疲于应付的办案流程,构建繁简分流工作机制,缩短批捕、起诉环节的办案期限,实行简案快办,着力在设计精简法律文书方面下功夫,简化书面审查,有效提升办案效率。倡导绿色办案GDP,更加理性把握司法政策,从根本上扫除制约检察工作科学健康发展的司法雾霾,重点做好“三降一补”文章,降低轻微刑事案件起诉率;降低审前羁押率;降低办案不规范投诉率;补齐检察公共关系建设短板。推行简易程序案件要素化审查模式,有效节约司法资源。加大投入司法审查的专注力度,逐步统一类案办理标准,推广类案专办模式,将受理案件进行定性定量分析分类,由相应办案组负责办理,确保检察工作专业高效运行。

  (四)锐意开拓创新,深入推进各项检察改革。围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积极做好检察机关反贪、反渎、预防等部门的人员转隶、工作转交等衔接工作,确保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围绕服务服从司法办案需要,落实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员额检察官分类到岗、办案组织设置等工作,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集中精力做好刑事案件批捕、起诉以及民事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法律监督等工作,促进检察队伍更加精英化,业务更加专业化。重点推进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刑事速裁程序改革和认罪认罚从宽处理改革,推进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五)践行人本理念,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提升检察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筑牢忠诚履职的思想基础。提升检察监督专业水平,通过选送培训、岗位练兵、技能竞赛等方法,推进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精细化建设,提高检察人员业务素质和办案能力。强化为民宗旨,把服务群众意识融入到检察工作中,不断提升服务群众能力。狠抓纪律作风建设,把铁规禁令作为规范检察人员行为的安全带、隔离墙和高压线,坚决防止以权谋私办关系案、金钱案、人情案。拓宽职业上升渠道,完善人才培养、选拔任用管理体制,落实从优待检,从思想、工作、生活上关心爱护,增强检察队伍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

  2017年,我院既肩负服务保障全县发展稳定大局新任务,又面临双重体制改革推进新课题。我们将认真贯彻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决策部署,坚持以高水平定位,以绿色司法理念为引领,科学统筹,突出重点,着力抓好四方面的工作:一是优化服务,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增强服务大局、司法为民意识,加快转变办案方式方法,防止因司法办案不当影响企业经营发展,进一步丰富服务非公经济发展举措,完善检企交流平台建设,为我县非公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二是整合资源,统筹做强各项检察业务。准确把握改革总体要求,牢固树立以司法办案为中心的理念,恪尽职守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加强审查批捕、审查起诉职能,深耕监督主业务,推动检察监督工作上新台阶。三是科学管理,促进司法办案质效发展。协调成立专门内设机构,对接监察委员会职务犯罪案件办理,从组织上保障转隶后反腐败工作规范有序推进。积极探索刑事速裁改革和远程讯问等方法,深入研究盗窃、危险驾驶等罪名较为集中、情节相对较轻、轻缓刑率较高案件的司法成本控制,严把批捕、起诉关,着力将司法资源转移到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案件上来。四是深化改革,持之以恒加强队伍建设。紧紧围绕“绝对忠诚、干事担当、干净自律、充满活力”要求,不断提升自身监督水平,大力推进司法责任制落实,强化职业纪律和司法良知教育,努力打造德清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同志们,高水平推进检察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更加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部署要求,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为建设国际化山水田园城市,加快实现更高水平新崛起,率先建成全面小康标杆县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秘书处 2017年2月16日印发

  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文件(15)

  德清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年2月19日在德清县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吴志新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县第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忠实履行职责使命,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先后被评为省级先进基层检察院、全省检察机关平安护航G20峰会先进集体。

  (一)立足检察职能,对标县委各项重大部署,精准发力服务保障大局

  落实服务大局措施。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引,找准检察工作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的着力点,在服务发展全局中谋划和推进检察工作,全力配合打好转型升级组合拳。围绕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深度调研,先后制定落实《服务和保障全面深化改革的22条措施》、《以新常态理念推进德清改革发展稳定的实施意见》以及《关于服务保障“十三五”良好开局的实施意见》等,忠实履职,担当作为。主动契合“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等工作部署,有序延伸检察职能,提升检察工作实效,为全县中心工作提供司法保障。

  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加大对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打击和监督力度,批准逮捕涉嫌销售假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合同诈骗、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犯罪嫌疑人77人,提起公诉180人。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坚决打击侵犯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犯罪,批准逮捕涉企强迫交易、敲诈勒索、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嫌疑人21人,提起公诉42人。强化招投标、政府采购等环节的市场廉洁准入机制,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354件次,营造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深入开展“诚信发展•检察伴你行”等活动,建立检企联系长效机制,主动回应企业需求,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积极化解社会矛盾。认真做好G20峰会、世界互联网大会等重大会议活动期间的维稳安保工作,认真排查信访不稳定因素,排查的17件缠访、信访积案全部得到化解。扎实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建立诉访分离机制,完善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检调对接、以案释法等制度。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开通运行12309举报电话,依法妥善处理各类举报、控告、申诉720件。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完善新闻发言人、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等制度,拓宽社会各界参与检察工作的渠道,依法对6起案件进行拟不起诉公开听证。扎实开展检察环节综合治理工作,充分发挥新市检察室、检察联络员等基层优势,实现检力下沉。打造“德清检察每月巡”绿色司法品牌,深入镇、街道、企业、村、社区,释法解惑,讲好检察故事,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善治。

  (二)严格依法履职,牢固树立绿色司法理念,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坚持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放在首位,受理提请批准逮捕2806人,依法批准逮捕2335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5125人,依法提起公诉4633人。严厉打击破坏社会和谐稳定的严重刑事犯罪,依法批准逮捕故意杀人、抢劫、放火等犯罪嫌疑人213人,提起公诉215人。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多发性侵财类犯罪、毒品犯罪、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专项行动,依法批准逮捕853人,提起公诉1342人。围绕全县事关民生重大部署,开展生态环保和食品药品安全专项行动,依法批准逮捕12人,提起公诉30人。主动顺应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推行以客观性证据为主导的证据审查模式,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零口供”、“时翻时供”案件,依法批捕起诉,做到不枉不纵,未出现无罪、错捕、错诉案件。

  全面贯彻宽缓刑事政策。对严重暴力犯罪保持高压态势的同时,加强社会危险性、逮捕必要性和羁押必要性审查,慎用逮捕措施,彰显谦抑司法、绿色司法理念。探索建立检察环节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制度,依法不批准逮捕469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老年人犯罪依法不起诉236人。积极开展刑事和解,加强对犯罪嫌疑人认罪服法教育,办理刑事和解案件43件。加强执法办案释法说理,变刚性执法为柔性执法,向犯罪嫌疑人、被害人释法说理304次,最大程度增加社会和谐因素,减少社会对立面。

  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以保护性司法为核心,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实行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强化未成年人犯罪专业化办理。综合运用附条件不起诉、诉前社会调查等机制,对犯罪情节轻微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不批准逮捕19人,不起诉20人。开展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积极创造改过自新机会。严厉打击采取绑架、拐卖、性侵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犯罪,依法批准逮捕31人,提起公诉37人。设立未成年人维权检察办公室,开通青少年维权专线,对未成年人开展心理咨询和法律服务,努力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推进法制宣讲进校园和社区,选派干警担任学校法制副校长开展预防犯罪宣讲,增强未成年人法制意识和保护意识。

  (三)坚持惩防并举,依法查办职务犯罪,积极推进清廉政务环境建设

  严惩职务犯罪。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有案必办,立案查办职务犯罪72件73人,其中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犯罪59件60人,渎职侵权犯罪13件13人。加强对大要案和窝串案的查办力度,其中大案59人,现职科级领导干部6人。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小官大贪”7人,严肃查处司法腐败4人。深入开展惩防惠农领域职务犯罪专项行动,依法查办涉农领域职务犯罪24人。突出查办环保、医疗等与民生密切相关领域的职务犯罪11人。加大对行贿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对16名拉拢腐蚀干部的行贿人追究刑事责任。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近2000万元。

  严格规范侦查。推进信息化引导、精细化初查、专业化审讯、规范化办案的侦查方式转型升级,加强侦查监督、公诉、检察技术等内部配合联动,确保侦查工作规范高效运转。加强办案工作区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实行“看、审、录”三分离,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率达100%。规范涉案财物扣押、冻结和处置工作流程,完善执行程序和管理制度,确保涉案财物管理规范有序。加强对职务犯罪规律特点的分析把握和举报线索的分析研判,提高职务犯罪侦查水平。

  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坚持县委领导下的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议制度,出台《预防职务犯罪诫告制度》,强化职务犯罪风险防控措施,明确预防责任主体和责任要求。推进侦防一体化机制建设,抓好重点工程专项预防和重点行业系统预防,深入发案单位开展个案预防27次,督促20家单位建立健全运行机制。做好预防对策研究、预防检察建议、职务犯罪案件剖析工作,提出预防检察建议75份,形成预防调查报告41份,为党委政府治理腐败出谋划策,其中《2010至2015年度德清县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查处情况、发展趋势和预防对策综合报告》被评为全省十佳年度报告和全国百优年度报告。开展警示教育和预防宣传,深入镇、街道、部门等单位开展预防宣讲53场次,接受预防咨询330次。

  (四)强化责任担当,全面履行诉讼监督职能,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加强刑事诉讼活动监督。重点监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立案不当等问题,依法监督侦查机关立案71人,督促撤案19人,追诉122人,其中立案监督和追诉案件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61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16人。加强对侦查活动的监督,重点监督滥用强制措施、违法取证等问题,全面加强证据审查,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44份,排除非法证据、瑕疵证据17份。加强对审判活动监督,重点监督定罪不当、量刑失衡、审判程序违法等问题,依法提出刑事抗诉4件,法院已改判3件,对2765件刑事案件提出量刑建议。

  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重点监督减刑假释不当、违法监管、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等问题,审查看守所呈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332人,监督纠正26人,监督留所服刑人员财产刑执行12人。抓好监管场所重大事件应对处理和安全防范工作,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检察建议81份。推进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实现在押人员由“一押到底”向“必要羁押”转变,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并改变强制措施21人。防范超期羁押,变事后监督为主动监督、同步监督,继续保持超期羁押“零”记录。加强对监外执行、社区矫正的法律监督,配合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做好监外执行人员的社会帮教、社区矫正工作,提出检察建议15份,督促收监14人。

  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重点监督裁判不公、虚假诉讼和诉讼中违法行为等问题,立案审查民事行政申诉案件129件,提出检察建议95份。对不服判决的案件提请和建议提请民事行政抗诉11件,法院改变结果10件。坚持依法抗诉的同时,严格把握“和解优先”原则,依法促成当事人和解15件,其中2件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民行申诉调处案例。加强对违法执行和损害公共利益、弱势群体利益等问题的监督,依法办理民事审判和执行监督案件66件,其中1件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精品民行监督案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依法办理行政执法监督案件43件,向有关单位提出检察建议43份。严厉打击虚假诉讼,办理虚假诉讼类刑事犯罪调查案件8件,向公安机关移送6件,公安机关立案5件,法院已判决3件。

  (五)增强政治定力,扎实推进检察自身建设,努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严格落实从严治检。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紧紧抓住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三严三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有利契机,认真开展学习讨论、履职竞赛等活动,引导干警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强化检察队伍“四个意识”,领导班子带头强化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做到向上看齐,向县委决策部署看齐,把讲政治的要求贯穿于检察工作的每个环节,确保队伍忠诚干净担当。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狠抓纪律作风建设,党组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支持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开展廉政教育、专题教育、警示教育,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

  提升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坚持人才强检战略,重点抓好岗位练兵和业务能力建设,组织干警参加各类培训1326人次,积极选送业务尖子参加优秀检察官、明星公诉人、优秀侦查员、检察微课等各类业务竞赛77人次,50人次获得国家级、省市级荣誉。注重加强理论素养,完成省市县调研课题34个,19篇论文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10篇论文入选参加国家级、省级理论研讨会。全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制定落实《德清县人民检察院司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和《德清县人民检察院现任检察官入额实施办法》,实行检察人员分类管理,优化队伍结构,完成首批21名员额检察官的入额遴选工作。

  强化内外监督制约。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人大代表的监督之下,认真落实和反馈意见建议,做好检察官接受人大履职评议工作,妥善办理人大交办和批办的案件。采取送阅《德清检察工作人大代表专报》、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检察工作等方式,推进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常态化。加大检务督察力度,坚守办案质量“生命线”,通过随机抽查和重点案件必查相结合的方式,对160件案卷和205份法律文书开展质量评查。全面深化“阳光检务”,开展检察开放日、举报宣传周等活动,开展拟不起诉职务犯罪案件人民监督员评议,提高检察工作透明度和执法公信力。构建新型检律关系,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提供网上查询、电话查询、窗口查询“三位一体”案件信息查询服务,依法公开法律文书1175份,公开程序性信息2199条。

  各位代表,回顾过去的五年,检察工作在改革中深化,在创新中发展,在探索中前进。五年来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在县委领导、县人大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重视支持下取得的,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大局能力有待提升。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载体和形式需要丰富和完善,服务大局的主动性、针对性、创新性还需进一步增强;二是法律监督力度有待全面加强。监督领域不够宽,监督手段相对单一,敢于亮剑、善于监督意识还需增强,尤其是在监察体制改革背景下强化法律监督有待深化;三是队伍专业化素能有待提高。少数检察干警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还不能及时适应挑战,特别是办理金融、互联网等新领域案件专业人才缺乏;四是检务公开推进有待加速。检察工作联系服务群众的途径相对狭窄,特别是利用“德清检察每月巡”、“两微一端”等载体构建检察大宣传格局方面的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对此,我院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努力加以改进和解决。

  二、今后工作建议

  今后五年,既要准确把握我县“十三五”的标杆定位和检察工作大格局定位,坚定信心、忠诚担当,也要看到检察工作转型发展所面临的困难挑战,保持清醒、迎难而上。今后五年的工作思路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准确把握历史方位,按照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的战略部署,深化检察改革,强化法律监督,践行绿色司法,全面从严治检,扎实推进检察工作高水平发展,努力为建设国际化山水田园城市,加快实现更高水平新崛起,率先建成全面小康标杆县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履职担当,更加主动服务保障大局。围绕“十三五”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加强对新常态下经济领域犯罪活动的分析研判,深入推进“金融检察”,突出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金融管理秩序、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犯罪,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围绕打造更趋包容的美丽都市,以“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等工作为重点,深入推进“环保检察”,对破坏环境资源、严重污染环境的犯罪坚决查处。加强检察环节案件办理可能引发的矛盾防控,深入推进“综治检察”,结合办案加强社会治安形势和重点问题分析,落实热点敏感案件和重大案件办理机制,开展涉检信访矛盾专项排查清理,完善多元化社会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充分发挥司法社会功能,积极促进社会治理完善。

  (二)严格公正司法,不断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坚持人文司法,坚守法律底线,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确保每一起案件都成为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更加注重司法效果,用人文司法感化和消除司法办案给社会带来的“副作用”。坚持公正司法,强化检察机关宪法定位,把监督职责融入到司法活动始终,强化监督意识,整合监督力量,强化监督刚性,树立监督权威,切实提升监督的常态性和长效化。坚持理性司法,以平和心态审慎行使检察权,在司法办案过程中准确把握尺度,以文明行为传递司法温暖,让人民群众从实体和程序“双重公正”下感受并认同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

  (三)践行绿色司法,着力转变执法办案方式。推行绿色办案模式,改变以往疲于应付的办案流程,构建繁简分流工作机制,缩短批捕、起诉环节的办案期限,实行简案快办,着力在设计精简法律文书方面下功夫,简化书面审查,有效提升办案效率。倡导绿色办案GDP,更加理性把握司法政策,从根本上扫除制约检察工作科学健康发展的司法雾霾,重点做好“三降一补”文章,降低轻微刑事案件起诉率;降低审前羁押率;降低办案不规范投诉率;补齐检察公共关系建设短板。推行简易程序案件要素化审查模式,有效节约司法资源。加大投入司法审查的专注力度,逐步统一类案办理标准,推广类案专办模式,将受理案件进行定性定量分析分类,由相应办案组负责办理,确保检察工作专业高效运行。

  (四)锐意开拓创新,深入推进各项检察改革。围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积极做好检察机关反贪、反渎、预防等部门的人员转隶、工作转交等衔接工作,确保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围绕服务服从司法办案需要,落实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员额检察官分类到岗、办案组织设置等工作,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集中精力做好刑事案件批捕、起诉以及民事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法律监督等工作,促进检察队伍更加精英化,业务更加专业化。重点推进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刑事速裁程序改革和认罪认罚从宽处理改革,推进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五)践行人本理念,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提升检察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筑牢忠诚履职的思想基础。提升检察监督专业水平,通过选送培训、岗位练兵、技能竞赛等方法,推进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精细化建设,提高检察人员业务素质和办案能力。强化为民宗旨,把服务群众意识融入到检察工作中,不断提升服务群众能力。狠抓纪律作风建设,把铁规禁令作为规范检察人员行为的安全带、隔离墙和高压线,坚决防止以权谋私办关系案、金钱案、人情案。拓宽职业上升渠道,完善人才培养、选拔任用管理体制,落实从优待检,从思想、工作、生活上关心爱护,增强检察队伍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

  2017年,我院既肩负服务保障全县发展稳定大局新任务,又面临双重体制改革推进新课题。我们将认真贯彻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决策部署,坚持以高水平定位,以绿色司法理念为引领,科学统筹,突出重点,着力抓好四方面的工作:一是优化服务,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增强服务大局、司法为民意识,加快转变办案方式方法,防止因司法办案不当影响企业经营发展,进一步丰富服务非公经济发展举措,完善检企交流平台建设,为我县非公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二是整合资源,统筹做强各项检察业务。准确把握改革总体要求,牢固树立以司法办案为中心的理念,恪尽职守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加强审查批捕、审查起诉职能,深耕监督主业务,推动检察监督工作上新台阶。三是科学管理,促进司法办案质效发展。协调成立专门内设机构,对接监察委员会职务犯罪案件办理,从组织上保障转隶后反腐败工作规范有序推进。积极探索刑事速裁改革和远程讯问等方法,深入研究盗窃、危险驾驶等罪名较为集中、情节相对较轻、轻缓刑率较高案件的司法成本控制,严把批捕、起诉关,着力将司法资源转移到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案件上来。四是深化改革,持之以恒加强队伍建设。紧紧围绕“绝对忠诚、干事担当、干净自律、充满活力”要求,不断提升自身监督水平,大力推进司法责任制落实,强化职业纪律和司法良知教育,努力打造德清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同志们,高水平推进检察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更加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部署要求,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为建设国际化山水田园城市,加快实现更高水平新崛起,率先建成全面小康标杆县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秘书处 2017年2月16日印发

  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文件(

  德清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219在德清县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吴志新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县第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忠实履行职责使命,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先后被评为省级先进基层检察院、全省检察机关平安护航G20峰会先进集体。

  (一)立足检察职能,对标县委各项重大部署,精准发力服务保障大局

  落实服务大局措施。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引,找准检察工作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的着力点,在服务发展全局中谋划和推进检察工作,全力配合打好转型升级组合拳。围绕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深度调研,先后制定落实《服务和保障全面深化改革的22条措施》、《以新常态理念推进德清改革发展稳定的实施意见》以及《关于服务保障“十三五”良好开局的实施意见》等,忠实履职,担当作为。主动契合“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等工作部署,有序延伸检察职能,提升检察工作实效,为全县中心工作提供司法保障。

  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加大对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打击和监督力度,批准逮捕涉嫌销售假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合同诈骗、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犯罪嫌疑人77人,提起公诉180人。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坚决打击侵犯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犯罪,批准逮捕涉企强迫交易、敲诈勒索、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嫌疑人21人,提起公诉42人。强化招投标、政府采购等环节的市场廉洁准入机制,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354件次,营造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深入开展“诚信发展检察伴你行”等活动,建立检企联系长效机制,主动回应企业需求,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积极化解社会矛盾。认真做好G20峰会、世界互联网大会等重大会议活动期间的维稳安保工作,认真排查信访不稳定因素,排查的17件缠访、信访积案全部得到化解。扎实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建立诉访分离机制,完善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检调对接、以案释法等制度。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开通运行12309举报电话,依法妥善处理各类举报、控告、申诉720件。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完善新闻发言人、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等制度,拓宽社会各界参与检察工作的渠道,依法对6起案件进行拟不起诉公开听证。扎实开展检察环节综合治理工作,充分发挥新市检察室、检察联络员等基层优势,实现检力下沉。打造“德清检察每月巡”绿色司法品牌,深入镇、街道、企业、村、社区,释法解惑,讲好检察故事,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善治。

  (二)严格依法履职,牢固树立绿色司法理念,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坚持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放在首位,受理提请批准逮捕2806人,依法批准逮捕2335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5125人,依法提起公诉4633人。严厉打击破坏社会和谐稳定的严重刑事犯罪,依法批准逮捕故意杀人、抢劫、放火等犯罪嫌疑人213人,提起公诉215人。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多发性侵财类犯罪、毒品犯罪、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专项行动,依法批准逮捕853人,提起公诉1342人。围绕全县事关民生重大部署,开展生态环保和食品药品安全专项行动,依法批准逮捕12人,提起公诉30人。主动顺应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推行以客观性证据为主导的证据审查模式,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零口供”、“时翻时供”案件,依法批捕起诉,做到不枉不纵,未出现无罪、错捕、错诉案件。

  全面贯彻宽缓刑事政策。对严重暴力犯罪保持高压态势的同时,加强社会危险性、逮捕必要性和羁押必要性审查,慎用逮捕措施,彰显谦抑司法、绿色司法理念。探索建立检察环节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制度,依法不批准逮捕469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老年人犯罪依法不起诉236人。积极开展刑事和解,加强对犯罪嫌疑人认罪服法教育,办理刑事和解案件43件。加强执法办案释法说理,变刚性执法为柔性执法,向犯罪嫌疑人、被害人释法说理304次,最大程度增加社会和谐因素,减少社会对立面。

  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以保护性司法为核心,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实行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强化未成年人犯罪专业化办理。综合运用附条件不起诉、诉前社会调查等机制,对犯罪情节轻微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不批准逮捕19人,不起诉20人。开展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积极创造改过自新机会。严厉打击采取绑架、拐卖、性侵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犯罪,依法批准逮捕31人,提起公诉37人。设立未成年人维权检察办公室,开通青少年维权专线,对未成年人开展心理咨询和法律服务,努力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推进法制宣讲进校园和社区,选派干警担任学校法制副校长开展预防犯罪宣讲,增强未成年人法制意识和保护意识。

  (三)坚持惩防并举,依法查办职务犯罪,积极推进清廉政务环境建设

  严惩职务犯罪。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有案必办,立案查办职务犯罪7273人,其中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犯罪5960人,渎职侵权犯罪1313人。加强对大要案和窝串案的查办力度,其中大案59人,现职科级领导干部6人。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小官大贪”7人,严肃查处司法腐败4人。深入开展惩防惠农领域职务犯罪专项行动,依法查办涉农领域职务犯罪24人。突出查办环保、医疗等与民生密切相关领域的职务犯罪11人。加大对行贿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对16名拉拢腐蚀干部的行贿人追究刑事责任。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近2000万元。

  严格规范侦查。推进信息化引导、精细化初查、专业化审讯、规范化办案的侦查方式转型升级,加强侦查监督、公诉、检察技术等内部配合联动,确保侦查工作规范高效运转。加强办案工作区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实行“看、审、录”三分离,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率达100%。规范涉案财物扣押、冻结和处置工作流程,完善执行程序和管理制度,确保涉案财物管理规范有序。加强对职务犯罪规律特点的分析把握和举报线索的分析研判,提高职务犯罪侦查水平。

  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坚持县委领导下的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议制度,出台《预防职务犯罪诫告制度》,强化职务犯罪风险防控措施,明确预防责任主体和责任要求。推进侦防一体化机制建设,抓好重点工程专项预防和重点行业系统预防,深入发案单位开展个案预防27次,督促20家单位建立健全运行机制。做好预防对策研究、预防检察建议、职务犯罪案件剖析工作,提出预防检察建议75份,形成预防调查报告41份,为党委政府治理腐败出谋划策,其中《20102015年度德清县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查处情况、发展趋势和预防对策综合报告》被评为全省十佳年度报告和全国百优年度报告。开展警示教育和预防宣传,深入镇、街道、部门等单位开展预防宣讲53场次,接受预防咨询330次。

  (四)强化责任担当,全面履行诉讼监督职能,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加强刑事诉讼活动监督。重点监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立案不当等问题,依法监督侦查机关立案71人,督促撤案19人,追诉122人,其中立案监督和追诉案件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61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16人。加强对侦查活动的监督,重点监督滥用强制措施、违法取证等问题,全面加强证据审查,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44份,排除非法证据、瑕疵证据17份。加强对审判活动监督,重点监督定罪不当、量刑失衡、审判程序违法等问题,依法提出刑事抗诉4件,法院已改判3件,对2765件刑事案件提出量刑建议。

  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重点监督减刑假释不当、违法监管、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等问题,审查看守所呈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332人,监督纠正26人,监督留所服刑人员财产刑执行12人。抓好监管场所重大事件应对处理和安全防范工作,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检察建议81份。推进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实现在押人员由“一押到底”向“必要羁押”转变,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并改变强制措施21人。防范超期羁押,变事后监督为主动监督、同步监督,继续保持超期羁押“零”记录。加强对监外执行、社区矫正的法律监督,配合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做好监外执行人员的社会帮教、社区矫正工作,提出检察建议15份,督促收监14人。

  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重点监督裁判不公、虚假诉讼和诉讼中违法行为等问题,立案审查民事行政申诉案件129件,提出检察建议95份。对不服判决的案件提请和建议提请民事行政抗诉11件,法院改变结果10件。坚持依法抗诉的同时,严格把握“和解优先”原则,依法促成当事人和解15件,其中2件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民行申诉调处案例。加强对违法执行和损害公共利益、弱势群体利益等问题的监督,依法办理民事审判和执行监督案件66件,其中1件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精品民行监督案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依法办理行政执法监督案件43件,向有关单位提出检察建议43份。严厉打击虚假诉讼,办理虚假诉讼类刑事犯罪调查案件8件,向公安机关移送6件,公安机关立案5件,法院已判决3件。

  (五)增强政治定力,扎实推进检察自身建设,努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严格落实从严治检。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紧紧抓住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三严三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有利契机,认真开展学习讨论、履职竞赛等活动,引导干警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强化检察队伍“四个意识”,领导班子带头强化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做到向上看齐,向县委决策部署看齐,把讲政治的要求贯穿于检察工作的每个环节,确保队伍忠诚干净担当。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狠抓纪律作风建设,党组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支持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开展廉政教育、专题教育、警示教育,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

  提升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坚持人才强检战略,重点抓好岗位练兵和业务能力建设,组织干警参加各类培训1326人次,积极选送业务尖子参加优秀检察官、明星公诉人、优秀侦查员、检察微课等各类业务竞赛77人次,50人次获得国家级、省市级荣誉。注重加强理论素养,完成省市县调研课题34个,19篇论文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10篇论文入选参加国家级、省级理论研讨会。全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制定落实《德清县人民检察院司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和《德清县人民检察院现任检察官入额实施办法》,实行检察人员分类管理,优化队伍结构,完成首批21名员额检察官的入额遴选工作。

  强化内外监督制约。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人大代表的监督之下,认真落实和反馈意见建议,做好检察官接受人大履职评议工作,妥善办理人大交办和批办的案件。采取送阅《德清检察工作人大代表专报》、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检察工作等方式,推进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常态化。加大检务督察力度,坚守办案质量“生命线”,通过随机抽查和重点案件必查相结合的方式,对160件案卷和205份法律文书开展质量评查。全面深化“阳光检务”,开展检察开放日、举报宣传周等活动,开展拟不起诉职务犯罪案件人民监督员评议,提高检察工作透明度和执法公信力。构建新型检律关系,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提供网上查询、电话查询、窗口查询“三位一体”案件信息查询服务,依法公开法律文书1175份,公开程序性信息2199条。

  各位代表,回顾过去的五年,检察工作在改革中深化,在创新中发展,在探索中前进。五年来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在县委领导、县人大监督和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重视支持下取得的,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大局能力有待提升。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载体和形式需要丰富和完善,服务大局的主动性、针对性、创新性还需进一步增强;二是法律监督力度有待全面加强。监督领域不够宽,监督手段相对单一,敢于亮剑、善于监督意识还需增强,尤其是在监察体制改革背景下强化法律监督有待深化;三是队伍专业化素能有待提高。少数检察干警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还不能及时适应挑战,特别是办理金融、互联网等新领域案件专业人才缺乏;四是检务公开推进有待加速。检察工作联系服务群众的途径相对狭窄,特别是利用“德清检察每月巡”、“两微一端”等载体构建检察大宣传格局方面的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对此,我院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努力加以改进和解决。

  二、今后工作建议

  今后五年,既要准确把握我县“十三五”的标杆定位和检察工作大格局定位,坚定信心、忠诚担当,也要看到检察工作转型发展所面临的困难挑战,保持清醒、迎难而上。今后五年的工作思路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准确把握历史方位,按照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的战略部署,深化检察改革,强化法律监督,践行绿色司法,全面从严治检,扎实推进检察工作高水平发展,努力为建设国际化山水田园城市,加快实现更高水平新崛起,率先建成全面小康标杆县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履职担当,更加主动服务保障大局。围绕“十三五”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加强对新常态下经济领域犯罪活动的分析研判,深入推进“金融检察”,突出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金融管理秩序、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犯罪,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围绕打造更趋包容的美丽都市,以“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等工作为重点,深入推进“环保检察”,对破坏环境资源、严重污染环境的犯罪坚决查处。加强检察环节案件办理可能引发的矛盾防控,深入推进“综治检察”,结合办案加强社会治安形势和重点问题分析,落实热点敏感案件和重大案件办理机制,开展涉检信访矛盾专项排查清理,完善多元化社会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充分发挥司法社会功能,积极促进社会治理完善。

  (二)严格公正司法,不断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坚持人文司法,坚守法律底线,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确保每一起案件都成为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更加注重司法效果,用人文司法感化和消除司法办案给社会带来的“副作用”。坚持公正司法,强化检察机关宪法定位,把监督职责融入到司法活动始终,强化监督意识,整合监督力量,强化监督刚性,树立监督权威,切实提升监督的常态性和长效化。坚持理性司法,以平和心态审慎行使检察权,在司法办案过程中准确把握尺度,以文明行为传递司法温暖,让人民群众从实体和程序“双重公正”下感受并认同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

  (三)践行绿色司法,着力转变执法办案方式推行绿色办案模式,改变以往疲于应付的办案流程,构建繁简分流工作机制,缩短批捕、起诉环节的办案期限,实行简案快办,着力在设计精简法律文书方面下功夫,简化书面审查,有效提升办案效率。倡导绿色办案GDP,更加理性把握司法政策,从根本上扫除制约检察工作科学健康发展的司法雾霾,重点做好“三降一补”文章,降低轻微刑事案件起诉率;降低审前羁押率;降低办案不规范投诉率;补齐检察公共关系建设短板。推行简易程序案件要素化审查模式,有效节约司法资源。加大投入司法审查的专注力度,逐步统一类案办理标准,推广类案专办模式,将受理案件进行定性定量分析分类,由相应办案组负责办理,确保检察工作专业高效运行。

  (四)锐意开拓创新,深入推进各项检察改革。围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积极做好检察机关反贪、反渎、预防等部门的人员转隶、工作转交等衔接工作,确保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围绕服务服从司法办案需要,落实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员额检察官分类到岗、办案组织设置等工作,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集中精力做好刑事案件批捕、起诉以及民事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法律监督等工作,促进检察队伍更加精英化,业务更加专业化。重点推进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刑事速裁程序改革和认罪认罚从宽处理改革,推进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五)践行人本理念,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提升检察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筑牢忠诚履职的思想基础。提升检察监督专业水平,通过选送培训、岗位练兵、技能竞赛等方法,推进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精细化建设,提高检察人员业务素质和办案能力。强化为民宗旨,把服务群众意识融入到检察工作中,不断提升服务群众能力。狠抓纪律作风建设,把铁规禁令作为规范检察人员行为的安全带、隔离墙和高压线,坚决防止以权谋私办关系案、金钱案、人情案。拓宽职业上升渠道,完善人才培养、选拔任用管理体制,落实从优待检,从思想、工作、生活上关心爱护,增强检察队伍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

  2017年,我院既肩负服务保障全县发展稳定大局新任务,又面临双重体制改革推进新课题。我们将认真贯彻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决策部署,坚持以高水平定位,以绿色司法理念为引领,科学统筹,突出重点,着力抓好四方面的工作:一是优化服务,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增强服务大局、司法为民意识,加快转变办案方式方法,防止因司法办案不当影响企业经营发展,进一步丰富服务非公经济发展举措,完善检企交流平台建设,为我县非公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二是整合资源,统筹做强各项检察业务。准确把握改革总体要求,牢固树立以司法办案为中心的理念,恪尽职守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加强审查批捕、审查起诉职能,深耕监督主业务,推动检察监督工作上新台阶。三是科学管理,促进司法办案质效发展。协调成立专门内设机构,对接监察委员会职务犯罪案件办理,从组织上保障转隶后反腐败工作规范有序推进。积极探索刑事速裁改革和远程讯问等方法,深入研究盗窃、危险驾驶等罪名较为集中、情节相对较轻、轻缓刑率较高案件的司法成本控制,严把批捕、起诉关,着力将司法资源转移到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案件上来。四是深化改革,持之以恒加强队伍建设。紧紧围绕“绝对忠诚、干事担当、干净自律、充满活力”要求,不断提升自身监督水平,大力推进司法责任制落实,强化职业纪律和司法良知教育,努力打造德清检察铁军。

  各位代表、同志们,高水平推进检察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更加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部署要求,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为建设国际化山水田园城市,加快实现更高水平新崛起,率先建成全面小康标杆县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秘书处                  2017216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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