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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德清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5年)
时间:2016-01-1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县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文件(15

  德清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6119日在德清县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吴志新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5年工作回顾

  2015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执行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三大任务,围绕大局、忠实履职、主动作为,各项检察工作都取得了新进展。

  一、依法打击刑事犯罪,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围绕平安德清建设目标,密切关注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新情况、新问题,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认真履行审查逮捕、提起讼诉职能,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严惩严重刑事犯罪。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396人,提起公诉901人。批准逮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两抢一盗等犯罪嫌疑人165人,提起公诉356人。配合公安机关专项行动,依法惩治毒品犯罪,共批准逮捕此类犯罪嫌疑人78人,提起公诉107人。深入研究网络犯罪的新特点,坚决惩治网络诈骗、网络攻击、网络制假贩假、网络敲诈勒索等犯罪,依法批准逮捕此类犯罪嫌疑人6人,提起公诉26人。

  助推经济健康发展。主动融入发展大局,出台了《以新常态理念推进德清改革发展稳定的实施意见》,完善服务机制,强化服务举措,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司法保障。依法惩治金融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严重经济犯罪,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依法批准逮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0人,提起公诉50人。强化招投标、政府采购等领域的市场廉洁准入,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730次。

  切实保障民生民利。认真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和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长效机制,严厉打击环境污染和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共批准逮捕此类犯罪嫌疑人18人,提起公诉38人。加大检察环节司法救助力度,主动对生活困难的刑事被害人提供救助。健全落实同步介入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制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

  二、积极预防和查办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坚决贯彻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的工作方针,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有案必查,不断加大职务犯罪的惩治力度,着力推进惩防一体化”建设,构筑公正廉洁的司法防线。

  切实加大查办力度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犯罪12人,渎职侵权犯罪5人。坚持打虎拍蝇,坚决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造成恶劣影响的职务犯罪案件。立案查办的涉农领域两名副科级领导干部受贿案,武康镇民进村盛松法等7人在农村土地综合治理项目及和美家园建设工程中收受贿赂150万元大案等,都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规范办案确保质量。以强化信息化引导、精细化初查、专业化审讯、规范化办案为重点,积极推进侦查方式的转型升级。加强办案工作区规范化建设,强化对司法办案的流程管理、动态监督、科学决策。规范职务犯罪侦查活动,严格执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实施审录分离、看审分离。严格执行扣押、冻结财物相关程序和管理制度,定期开展专项检务督查,确保涉案财物管理规范化。

  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坚持县委领导下的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完善社会化预防工作机制。出台了《预防职务犯罪诫告制度》,强化职务犯罪风险防控措施,明确预防责任主体和责任要求。积极开展预防宣讲活动,深入有关单位和部门召开预防职务犯罪报告会及座谈会8场次。对苕溪清水入湖河道整治工程等重大工程项目开展专项深度预防。深入发案单位开展个案预防,督促相关单位建立健全运行机制,增强预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全面强化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把公平正义作为永恒的价值追求,始终坚持对法律的敬畏,坚决守住公正司法的底线,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增强诉讼监督实效。加强侦查活动监督,共监督立案6人,监督撤案2人,追诉漏犯9人,发出《纠正非法取证意见书》5份。加强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办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16件,提出检察建议5件,一件民事诉讼监督案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精品民行监督案件。加强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审查监管场所提请减刑、假释7人,督促脱管、漏管社区服刑人员收监7人,监督财产刑执行12人。

  强化司法人权保障。贯彻落实浙江省关于严防冤假错案33项制度,突出错案责任追究,严把逮捕起诉关,坚决排除非法证据。探索庭前会议制度和证人出庭工作,加快办案节奏,实现公正与效率统一。加强对证据的审查核实,对捕后无羁押必要的犯罪嫌疑人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10件。积极促成轻微刑事案件当事人和解,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71人,不起诉61人。严格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和辩护律师执业权利,注重听取律师意见,接待辩护律师233人次。

  促进社会治理创新。积极研判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问题,特别是涉及征地拆迁、环境污染、劳动保障等民生领域的案件,注重排查和化解社会治安风险。共受理各类控告、申诉、来信来访161224人次。成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办公室,统一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开展附条件不起诉工作,对4名涉罪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采取亲情修复、建立通讯、公益劳动等多种方式对犯罪未成年人进行考察和帮教,解决其回归社会等问题。

  四、深化司法规范化建设,全力打造过硬队伍

  以保障公正司法为目标,把三严三实要求落实到司法办案的各个环节,全面强化司法能力和规范化建设。

  严格规范司法行为。牢固树立职责法定、依法用权观念,始终把转变司法理念摆在重要位置,把严格司法、规范司法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每一个案件办理中。顺应司法改革,坚持以庭审为中心、以证据为核心,牢固树立规则底线思维,用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来约束和规范自身司法行为。组织开展辅导讲座、业务培训以及先进典型报告会11次,积极引导全体检察人员深刻领会和认真践行职业规范、职业纪律、职业操守。

  深挖细查落实整改。深入剖析、全面梳理制约规范司法的制度性、机制性环节和法律适用、证据运用等问题,从深层次查找原因,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切实提高司法办案水平。坚持开门查摆,采取召开座谈会、登门走访、发放征求意见函等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认真梳理办案程序、文书质量、案件卷宗规范等问题15个,落实整改措施23条。

  切实提升司法素能。认真贯彻落实两个责任,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信仰法治、守护公正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不断提高检察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广泛开展业务培训、读书交流、理论探讨、案例分析、庭审观摩等岗位练兵活动,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充实整合办案力量,明确9名检委会委员直接参与办案。积极创新人才培养方式,落实责任担当,对部分中层正职作了岗位调整,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优化和完善了队伍结构。

  五、强化监督制约,确保检察权正确行使

  坚持把强化自身监督放在与强化法律监督同等重要的位置来抓,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不断提升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贯彻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完善接受人大监督的各项举措,及时办理人大交办及批办的案件或其他事项。通过送阅《检察日报》、《德清检察工作人大代表专报》、通报重大工作情况等方式,推进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常态化。县人大常委会专题审议了《检察人员依法履职、公正司法工作情况报告》和2012年以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情况专项报告,按照会议提出的审议意见,认真落实改进措施。

  拓宽外部监督途径。组织开展轻微刑事案件不起诉听证,拟不起诉职务犯罪案件人民监督员评议等工作,共开展听证、评议活动9次。积极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向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媒体记者等通报了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开展举报宣传周12.4法制宣传活动,加强社会舆情的收集研判,把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作为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重要依据。

  深入推进检务公开。通过案件信息公开网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1035件,终结性法律文书513件,重要案件信息5件,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强基层检察室建设,积极开展法治巡回宣传活动,把法律服务送到群众身边,充分实现便民利民的流动式服务。加大媒体宣传力度,及时发布检察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长期关心、理解和支持检察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一年的检察工作,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检察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诉讼监督工作的重点不够突出,特别是刑事抗诉、民事抗诉监督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司法不规范现象仍然存在,有的检察人员执行法定程序和办案纪律不严格,办案质量和效率不高,影响司法公信力。三是队伍专业化水平亟待提升,部分检察人员法治意识不牢固、业务素质不高,办理疑难复杂案件、准确认定事实证据、出庭证明犯罪等能力仍有不足。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以检察改革为契机,认真研究解决。

  2016年主要工作

  2016年我院的工作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市县全会精神,在县委的领导下,以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实现更高水平新崛起为目标要求,以强化法律监督为根本,以深化检察改革为动力,以加强队伍建设为保障,更加自觉地把检察工作放到全县大局中谋划和推进,为建设国际化山水田园城市,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以更加坚定的理念服务改革发展大局。深入研究经济发展新常态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服务保障十三五规划的具体措施。充分发挥惩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加强对重点项目建设、产业转型升级、投资结构转变、城乡一体化建设、生态环境保护、民生改善等重点问题的关注。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服务改革发展的能力,改进司法方式,跟进法律服务,更加有效地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二是以更加规范的司法行为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注重办案力度与质量、效率、效果的有机统一,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积极推进平安德清建设。坚持有案必办、有腐必惩,加强源头预防,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主动适应反腐败斗争的新常态。全面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突出监督重点,完善监督机制,提升监督效果。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努力促进依法行政,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

  三是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满足群众司法需求。巩固三严三实教育活动成果,倾听群众呼声,回应群众关切,改进工作作风,规范司法行为,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依法打击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犯罪,强化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正。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继续推进阳光检察,构建检察大宣传工作格局,不断拓展司法公开范围和途径,让群众拥有更多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是以更加扎实的举措推进检察改革。准确把握中央与上级检察院司法改革的部署要求,稳妥推进省级以下人民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司法办案责任制等工作,积极主动汇报,争取支持和帮助。坚持把深化检察改革和推进机制创新有机统一起来,突出重点,稳步推进,争取在检务公开、延伸监督触角、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创出新特色、新成果。

  五是以更加严格的标准加强自身建设。扎实开展岗位练兵,强化技能培训,着力加强队伍能力建设,不断提高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发挥案管中心职能作用,完善案件管理机制,加强案件流程动态监管,促进司法办案公正规范。坚持从严治检,毫不放松地抓好纪律作风建设,加强岗上严管和岗下严防,坚守职业良知,努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要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执行本次大会决议,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奋发有为,扎实工作,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为加快实现更高水平的德清新崛起作出新的贡献!

  县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秘书处                  2016117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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