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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德清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2年)
时间:2013-01-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县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文件(14

  德清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3117日在德清县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吴志新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2年,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牢牢把握宪法赋予的职责,全面加强法律监督工作,在服务大局、维护稳定、保障民生、守护公正上取得新成效,被评为省级先进基层检察院。

  一、坚持主动作为,围绕全县中心工作,着力服务科学发展大局。按照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改进执法方式,落实服务措施,提高服务发展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服务发展平台建设。开展服务企业专项行动,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健全涉企案件办理工作机制,完善检企联系长效机制。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专项行动,依法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净化市场环境。积极服务我县闭坑矿地综合开发利用等产业平台建设,依法打击私挖滥采、非法盗采等违法犯罪行为。共批捕非法经营、合同诈骗、非法采矿等犯罪嫌疑人24人,提起公诉65人。

  切实服务和保障民生。积极参与全县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加大打击危害食品安全、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刑事犯罪力度,维护食品安全和市场秩序。加大对侵害农民利益、影响农村稳定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严肃查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征地拆迁等环节职务犯罪,推进和美家园建设。积极开展进村入企、助推项目、结对帮扶等工作,完善联系群众、接受群众监督机制,提升检察工作实效。

  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全力做好十八大期间维稳工作,依法妥善处理涉检信访案件,全年受理各类举报、控告、申诉82件次。狠抓积案化解工作,对排查出的重点信访积案,采取释法说理、教育疏导等措施,全部化解息诉,没有发生赴省进京涉检上访案件。积极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对21件轻微刑事案件进行和解,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积极推行民事申诉案件和解机制,促成民事案件息诉和解15件。

  二、坚持宽严相济,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关注全县社会治安形势发展变化,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惩处各类刑事犯罪,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充分运用法治手段规范社会秩序。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469755人,经审查批准逮捕448723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6361173人,经审查提起公诉5521013人。批捕和起诉人数同比分别上升17%25.3%。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等犯罪,始终坚持依法快捕快诉,适时提前介入,提高办案效率。共批准逮捕杀人、放火、抢劫等暴力犯罪嫌疑人81人;批准逮捕抢夺、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嫌疑人364人;依法对42名涉嫌危险驾驶被告人提起公诉。

  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对犯罪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未成年人,以及因邻里、亲友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决定不捕22人,不诉19人,最大限度增加社会和谐因素。完善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帮教机制,不断深化青少年维权岗工作,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积极探索对涉罪外来人员适用非羁押性强制措施风险评估,共依法对11名外来人员适用不捕措施,既保障外来人员平等诉讼权益,又保障诉讼顺利进行。

  严把案件质量关。始终把确保案件质量作为检察工作的生命线,牢牢把握“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的办案质量要求,积极落实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严把案件逮捕关。深化办案制度改革,完善刑事诉讼证据制度,正确适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不断提高审查证据的能力和水平。完善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定期对案件进行交叉评查,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全年无错捕、错诉案件。

  三、坚持惩防并举,积极查办预防职务犯罪,着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职能作用。

  查办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集中力量查办城镇建设、征地拆迁和新农村建设等重点领域和部门的职务犯罪案件,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1212人,案件起诉率和有罪判决率均为100%。加大打击行贿犯罪力度,3名行贿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进一步转变侦查理念、改进侦查方式,加强对职务犯罪规律、特点的分析和把握,强化举报线索评估、研判和管理,努力提高查办职务犯罪的能力和水平。

  加强和改进反渎职侵权工作。突出查办矿山整治、环境监管、民生民利领域以及司法不公、执法不严背后的渎职犯罪案件,共立案查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33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00余万元。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加大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违法犯罪工作力度的若干意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完善渎职侵权犯罪侦查办案机制,切实提高反渎职侵权能力。

  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预防职务犯罪条例》,切实抓好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专项预防和重点行业系统预防。紧密结合办案,有效开展预防对策研究、检察建议、案件剖析等工作。扎实推进警示教育基地建设,对500余名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反腐倡廉教育。深化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向社会提供查询156次。建立健全预防职务犯罪年度综合报告制度,所撰写的《20102011年度德清县职务犯罪年度综合报告》被评为全省“十佳”年度报告。

  四、坚持宪法定位,认真开展诉讼活动监督,着力促进严格公正执法。深入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突出监督重点,完善监督机制,提高监督实效。

  强化侦查活动监督。重点监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共依法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922人,对不该立而立案的刑事案件,监督撤案5人,追捕追诉27人。加强对违法采取强制措施、违法取证等薄弱环节的监督,防止错误性逮捕和起诉,共向侦查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4件。建立健全案件咨询、重大案情通报等制度,积极推进执法信息共享平台建设。

  强化审判活动监督。重点监督适用法律错误、量刑畸轻畸重以及违反法定程序影响公正判决等问题。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25件,立案审查25件,提请和建议提请民事行政抗诉6件,法院已改变结果5件。加强沟通联系,与县法院联合出台《关于建立民事行政抗诉案件沟通协调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推动民事行政抗诉案件监督工作深入开展。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提出刑事抗诉2件,法院已改判1件。

  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重点监督减刑假释不当、违法监管、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等问题。共监督纠正各类不当8件。突出抓好监管场所重大事件应对处理和安全防范工作,共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检察建议11件。严防超期羁押,继续保持超期羁押“零”记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完善监外执行、社区矫正法律监督机制,积极配合司法行政、公安等部门认真做好监外执行人员的帮教、矫正工作。加快推进监管场所信息联网和监控联网,进一步加强监所检察信息化建设。

  五、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加强执法保障建设,着力夯实自身发展基础。紧紧围绕公正廉洁执法,大力推进法律监督能力和执法公信力建设,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努力提升检察队伍素质。以扎实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为主线,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保持检察机关党员干部的纯洁性。推进大规模检察教育培训,认真组织干警参加新刑事诉讼法等各类业务培训280余人次。重视年轻优秀干警的培养,积极选送业务尖子参加各类业务竞赛活动,8人在上级检察机关组织的业务竞赛中获奖,8篇论文在知名期刊上发表。

  大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执法监督制约机制,强化对执法办案的流程管理、动态监督、科学决策。全面推行侦查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确保职务犯罪案件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率达100%。积极采取措施对接新刑事诉讼法的实施,提高简易程序案件出庭率。完善外部监督制度,保障人民监督员对职务犯罪案件撤案、不起诉等情形进行全面监督。大力推行阳光检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增加检察工作透明度。

  稳步推进基层基础建设。着眼检力下沉,打造检察机关化解基层社会矛盾、加强基层执法监督的一线平台,扎实推进基层检察室建设,新市检察室已挂牌运行。大力实施科技强检战略,服务办案的技术装备进一步完善,互联网检务中心等信息化工作进展顺利。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重新调整了我院办案、技术用房建设方案和投资规模,项目建设规划设计方案已顺利通过县规划委员会审查。

  一年来,我院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之下,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及时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议案、提案和建议。201211月,县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和审议我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贯彻实施的情况报告。密切与人民政协的联系,定期邀请政协领导和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县委和上级检察院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县人大和各位代表有效监督的结果,是县政府、县政协关心重视和社会各界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向关心、支持、理解检察工作的各位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一年的检察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发展大局、创新社会管理的成效还不够明显,措施有待进一步完善和深化;二是查办职务犯罪的成效与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期望还存在较大距离,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三是“案多人少”矛盾进一步加剧,少数干警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尚不适应新形势要求,队伍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新的一年里认真研究,以提升素质能力、狠抓措施落实为着力点,努力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13年我院检察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市县党代会精神,按照县委十三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的决策部署,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为加快实现德清新崛起提供扎实有效的司法保障。

  一、进一步完善服务措施,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围绕全县工作大局,高度关注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反映到检察层面的司法需求和转型升级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找准检察工作服务科学发展的切入点,不断拓宽服务途径,创新服务举措,增强服务实效。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依法妥善处理涉企案件,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认真落实重点项目建设服务举措,促进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二、进一步提升执法水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切实做好检察环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各项工作,坚决打击黑恶势力、严重暴力、多发性侵财型等犯罪。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坚持以监督促管理,推进社会管理法制化进程。健全检察工作风险预警、处置、防范工作体系,切实把排查、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纳入执法办案各个环节,努力从源头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不断延伸法律监督触角,把基层检察室建设成检察机关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重要平台,努力满足基层群众的司法需求。

  三、进一步加大反腐力度,全面构建惩防体系。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突出查办影响我县“十二五”规划实施、公共服务管理、侵害民生民利的职务犯罪。结合办案,重点围绕矿地综合开发利用、基础工程建设等领域加强职务犯罪预防,着力推进我县重点项目建设同步预防,保障大平台、大项目建设依法规范。加强预防调查、预防咨询、预防建议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提升预防实效。

  四、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全力维护公平正义。深入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全面执行新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强化对有案不立、不该立而立案以及程序违法等问题的监督;深化量刑建议改革,规范量刑建议的范围、标准;完善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同步监督机制;加强民事审判监督,着力构建以抗诉为中心的多元化监督格局。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其他机关支持开展法律监督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监督环境,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制权威,助推依法治县进程。

  五、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整体素质。坚持以全面提升干警素质为目标,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开展“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领导班子建设,重监督制约,重模范带头,重廉洁自律。突出抓好思想政治建设、检察业务建设、纪律作风建设,确保队伍政治合格、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加强和改进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全面实施人民监督员制度,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检察工作任务繁重。我们决心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振奋精神,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加快建设长三角“秀美、富裕、和谐”的现代田园城市,实现德清新崛起作出新的贡献!

  

   

  县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秘书处          2013115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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