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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清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2-09-0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德清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一、概况...........................................................( 1)

  (一)部门职责.............................................(1)

  (二)机构设置.....................................................(1)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1)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2)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3)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6)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6)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7 )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7)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9)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9)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10)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10)

  四、名词解释.......................................................(15)

  

  

  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 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2. 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

  3. 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

  4. 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

  5. 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6. 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

  7. 对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8. 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德清县人民检察院(汇总)部门决算包括:院本级决算、院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德清县人民检察院(汇总)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德清县人民检察院

  2. 德清县检察技术信息中心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2,980.46万元,支出总计2,980.46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各减少109.67万元,下降3.55%。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979.25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2,979.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979.2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100.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979.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09.57万元,占74.17%;项目支出769.67万元,占25.8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980.46万元,支出总计2,980.46万元,与2020年相比,减少109.67万元,下降3.55%。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2845.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75%,主要原因是追加了食堂装修及电梯安装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79.2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09.67万元,下降3.55%。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79.2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2,690.29万元,占90.3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0.13万元,占6.72%;卫生健康(类)支出88.82万元,占2.98%;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0万元,占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845.22万元,支出决算为2,979.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75%,主要原因是追加了食堂装修及电梯安装经费。其中:

  公共安全(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805.07万元,支出决算为1858.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9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变动及工资调整等。

  公共安全(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596.52万元,支出决算为655.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9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了食堂装修及电梯安装经费。

  公共安全(类)检察(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66.83万元,支出决算为62.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16%,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公共安全(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14.00万元,支出决算为114.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60.62万元,支出决算为74.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6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有一名老干部去世,新增抚恤金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87.99万元,支出决算为83.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33%,决算数基本与预算持平。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3.99万元,支出决算为41.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34%,决算数基本与预算持平。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9.50万元,支出决算为41.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0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医保局调整缴纳标准及人员变动。

  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3.45万元,支出决算为3.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基本与预算持平。

  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43.12万元,支出决算为44.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1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医保局调整缴纳标准及人员变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09.5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047.3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62.1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5.00万元,支出决算为23.92万元,完成预算的95.68%,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相关经费支出从严从紧,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5.96万元,占66.71%,与2020年度相比,减少22.88万元,下降58.91%,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购置1辆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96万元,占33.29%,与2020年度相比,减少0.03万元,下降0.42%,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在公务接待经费控制数内合理安排公务接待。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等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涉及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无相关开支。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17.00万元,支出决算为15.96万元,完成预算的93.8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相关经费支出从严从紧,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17.00万元,支出15.96万元,完成预算的93.8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相关经费支出从严从紧,减少不必要的开支。主要用于障本单位开展执法办案及公务活动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21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8.00万元,支出决算为7.96万元,完成预算的99.50%。国内公务接待156批次,累计737人次。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及兄弟省(市、区)来德清进行重大政策调研等支出。决算数基本与预算数持平。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累计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7.9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及兄弟省(市、区)来德清进行重大政策调研等支出。接待156批次,累计737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为169.36万元,支出决算为156.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3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底剩余指标调整支付晋级晋档工资;比2020年度减少2.37万元,下降1.49%,主要原因是年底剩余指标调整支付晋级晋档工资。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2.8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4.9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8.2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9.6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02.8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00%。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德清县人民检察院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8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德清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8个,共涉及资金720.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00%。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

  本年无部门评价。

  组织对本部门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从评价情况来看,评价考核为优秀。

  本年无下属部门或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德清县人民检察院在2021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检察办公运行及省补装备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检察办公运行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40万元,执行数为24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保障2021年度的安保服务、物业服务等支出;二是保障检察院日常运行开支。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尽量做好前期预测,降低预算差距程度。

  

  

  

  

  

  省补装备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7万元,执行数为5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购置办案相关设备及软件。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德清县人民检察院部门在德清县财政局开展2022年绩效抽评工作中抽中项目1个,为检察办公运行项目,抽评项目得分92.4分,抽评结论为“优”。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无。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7. 公共安全(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8.公共安全(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物(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9.公共安全(类)检察(款)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项):指反映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所发生的支出及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支出。

  20.公共安全(类)检察(款)公诉和审判监督(项):指反映对刑事犯罪案件审查起诉、出庭公诉以及对人民法院刑事、民事、行政审判活动进行监督的支出。

  21.公共安全(类)检察(款)侦查监督(项):指反映对刑事犯罪嫌疑人审查批捕、决定逮捕和对刑事犯罪案件的立案、侦查活动进行监督的支出。

  22.公共安全(类)检察(款)执行监督(项):指反映对人民法院和监管改造机关执行刑罚活动进行监督的支出。

  23.公共安全(类)检察(款)控告申诉(项):指反映受理举报、控告、刑事申诉等反面的支出。

  24.公共安全(类)检察(款)“两房”建设(项):指反映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及附属设施的建设和修缮支出。

  25.公共安全(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检察方面的支出。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2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纳经费,参加医疗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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