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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清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0-07-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一、德清县人民检察院(汇总)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 

  2.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并预防职务犯罪活动。 

  3.对于公安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社区矫正活动进行监督。 

  6.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对人民法院审判行为进行监督。 

  7.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 

  8.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德清县人民检察院(汇总)部门决 算包括:本级决算、下属事业单位德清县检察技术信息中心决算。 

  二、德清县人民检察院(汇总)单位2017年度 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德清县人民检察院(汇总)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德清县人民检察院(汇总)单位2017年度收、支总计3,264.53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减少54.19万元,下降1.63%。主要原因是:有15名干警转隶到监察委员会,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529.05万元,占总收入77.47%,包括财政拨款收入2,529.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529.0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77.47%;事业单位专户资金0万元,占总收入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772.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08.87万元,占72.46%;项目支出763.69万元,占27.54%;经营支出0万元,占0%。 

  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2,440.67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5.7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6.0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 

  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926.70万元,日常公用支出82.17万元,项目支出763.69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按支出资金性质分类,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63.1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他各类资金支出109.39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德清县人民检察院(汇总)单位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774.29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增加186.35万元,增长7.20%。主要原因是:干警工资调标。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德清县人民检察院(汇总)单位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63.1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05%。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5.22万元,增长2.91%。主要原因是: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德清县人民检察院(汇总)单位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589.77万元,支出决算为2,663.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83%,主要原因是设备采购增加。其中 

  1.公共安全(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1557.73万元,2017 年决算为1640.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3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干警工资调标。 

  2. 公共安全(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物(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204.79万元,2017 年决算为275.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4.6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根据大楼维修进度购买的设备支持增加。 

  3. 公共安全(类)检察(款)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25.5万元,2017 年决算为2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4. 公共安全(类)检察(款)事业运行(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35.33万元,2017 年决算为36.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4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干警工资调标。 

  5. 公共安全(类)检察(款)“两房”建设(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200万元,2017 年决算为690.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5.1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基建支出由基建账户结余的钱支出。 

  6.公共安全(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379.6万元,2017 年决算为264.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6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设备需根据大楼维修进度购买。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28.58万元,2017 年决算为27.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5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用于离退休人员支出减少。 

  8.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2017年年初预算为63.18万元,2017 年决算为56.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7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离休干部去世,支出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德清县人民检察院(汇总)单位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08.8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926.7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82.1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无。 

  (八)2017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7.00万元,支出决算为27.77万元,完成预算的59.0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8.23万元,完成预算的75.9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54万元,完成预算的41.48%。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支出从严从简,减少不必要的支出。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31.36万元,下降53.04%,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外事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7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决算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17年度公务接待费决算9.5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34.25%。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及兄弟省(市、区)来德清进行重大政策调研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级及兄弟省(市、区)来德清调研考察的接待减少。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93批次,累计483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7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18.2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260.9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8.2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开展执法办案及公务活动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7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更新囚车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9月公车改革,公务用车减少4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相应减少。 

  (九) 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 2017年度德清县人民检察院(汇总)单位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项目实行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预算25.5万元,实际支出25.5万元。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优秀。 

  3.以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情况:优秀。 

  (十)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德清县人民检察院本级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0.86万元,比上年度增加3.29万元,增长4.24%,主要原因是公用支出减少,但是车辆经费纳入机关运行经费。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德清县人民检察院本级及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9.6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4.0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5.6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德清县人民检察院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9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9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单位专户资金: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 得的各项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是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2.公共安全(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公共安全(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物(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4.公共安全(类)检察(款)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项):指反映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所发生的支出及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支出。 

  15.公共安全(类)检察(款)公诉和审判监督(项):指反映对刑事犯罪案件审查起诉、出庭公诉以及对人民法院刑事、民事、行政审判活动进行监督的支出。 

  16.公共安全(类)检察(款)侦查监督(项):指反映对刑事犯罪嫌疑人审查批捕、决定逮捕和对刑事犯罪案件的立案、侦查活动进行监督的支出。 

  17.公共安全(类)检察(款)执行监督(项):指反映对人民法院和监管改造机关执行刑罚活动进行监督的支出。 

  18.公共安全(类)检察(款)控告申诉(项):指反映受理举报、控告、刑事申诉等反面的支出。 

  19.公共安全(类)检察(款)“两房”建设(项):指反映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及附属设施的建设和修缮支出。 

  20.公共安全(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检察方面的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2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纳经费,参加医疗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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