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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专访 | 林贻影:以高质效履职办案服务保障“八八战略”走深走实
时间:2024-01-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检察日报》1月12日头版报道


以高质效履职办案

服务保障“八八战略”走深走实

——专访二级大检察官,浙江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林贻影

2023年4月6日,浙江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林贻影(前排中)在义乌市检察院国际商贸城检察室调研。


踏上新征程,肩负新使命,浙江检察机关如何落实大检察官研讨班部署要求,在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上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中,交出检察高分答卷?

“浙江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要萌发地。我们要充分发挥独特优势、用好宝贵资源,以‘强化法律监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工作主线,把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自觉转化为始终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的无穷动力。”浙江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林贻影说,以高质效履职办案做实做优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浙江检察机关信念更坚毅、责任更厚重、行动更有力。

记者:大检察官研讨班明确提出“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这一重大时代命题。2023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考察期间赋予浙江“中国式现代化的先行者”的新定位和“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浙江新篇章”的新使命。浙江检察机关将如何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锚定坐标方位,展现更大作为?

林贻影:2023年1月到浙江工作以来,我深切感受到“八八战略”引领之江大地发生的20年精彩蝶变,深知重任在肩、使命如磐。

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主题教育开展之年、“八八战略”实施20周年之际,习近平总书记再次亲临浙江考察,又一次在关键节点上为浙江指路引航。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是浙江检察机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我们迅速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专题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并印发通知和实施方案,抓紧抓实第一批第二批主题教育衔接联动,深化“循迹溯源学思想促践行”,检察长带头深入一线开展宣讲,形成了全省检察机关一体学习宣传贯彻的强大声势和浓厚氛围。

学思贵在用,知信重在行。2023年以来,我们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发展重点的精准点题,立足浙江“八八战略”20周年的新起点新部署,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依法全面履行检察职能。聚焦平安护航杭州亚运盛会,深入开展“平安护航百日大攻坚”、风险隐患“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益心助残”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等专项行动。聚焦服务保障省委部署推动数字经济创新提质、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地瓜经济提能升级“三个一号工程”,及时出台“19条意见”,强化民营经济法治保障,健全知识产权检察专业化保护体系,并围绕“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长三角一体化”等国家战略部署,深化检察协作、提升监督效能。聚焦一体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部署开展守护大运河(浙江段)专项监督,加大世界灌溉工程遗产司法保护,充分运用法治力量服务文化强省建设。聚焦持续擦亮“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金名片,联合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出台实施意见,会同8部门建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行政执法与司法协作机制,共绘新时代“富春山居图”。

记者:2023年的大检察官研讨班结束后,应勇检察长首站调研浙江,提出“打造更多检察工作现代化的浙江经验和样本”的期望要求。对此,浙江检察机关将从哪些方面一体落实推进?

林贻影:应勇检察长到浙江调研后,我们第一时间召开全省地市级检察院检察长会议研究部署落实措施,坚持守正创新,强化使命担当,一以贯之坚定践行“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开展自我监督”,扎实推进浙江检察工作现代化。围绕敢于监督,不断强化政治站位、法治思维和检察担当,落实“法定职责必须为”。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紧紧扭住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持续做实刑事诉讼监督、民事和行政生效裁判监督、公益诉讼可诉性等重点工作,比如修改完善《公益诉讼重特大案件标准》,出台办理行政公益诉讼起诉案件“工作指引20条”,强化以“诉”的确认体现司法价值。围绕善于监督,有效运用政治保障、法治方法和检察智慧,以更高层次诉源治理推动更高水平社会治理。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支持,全省上线运行“检警+”数字侦监协作应用,在办理命案积案、涉车辆民事执行等方面强化执法司法机关协作配合,推进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工作规范化。围绕勇于开展自我监督,切实彰显政治品格、法治要求和检察自觉,驰而不息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给检察权运行“加把锁”,开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专项政治督查,上线案件质量评查应用和办案质效预警飘窗,确保检察官在行使检察权过程中“不越位、不缺位”。

记者:围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浙江检察机关如何答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检察答卷?

林贻影:落实“高质效办案”,理念是基础。我们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全面对标对表最高检案件质量评价46项指标,理解把握指标背后蕴含的深刻司法价值和规律,深入剖析短板弱项,逐个确定动态目标,逐项提出工作举措,以逐月考核通报、联合调研督导、强化结果运用等多种方式,引导大家把工作重心放在履职办案上、放在整体工作质效上。落实“高质效办案”,机制是关键。要达到“让人民群众能感受、可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必须着力构建“高质效办案”的规范化标准化体系,进一步细化实化具体抓手和实践载体。比如我们聚焦涉企高频司法诉求,从案件“办得快”“办得准”“办得好”三个角度,提出19条具体举措,将最高检提出的“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和“全面履行检察职能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壮大23条意见”真正落实到每一个涉民企案件办理之中。落实“高质效办案”,人才是根本。2023年以来,浙江检察机关4人获评第五批全国检察业务专家,2人获评“全国十佳公诉人”,11人荣获全国检察机关“业务标兵”或“业务能手”称号。这是我们聚焦聚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缩影。“要让办案成就业务能手,业务能手成就办案”,浙江检察机关将持续推进“检察官教检察官”制度体系建设,传承弘扬“以案代训”“以老带新”“以优促强”等检察人才培养优良传统,切实发挥标兵能手、检察业务专家的引领带动作用,实现履职能力水平和法律监督质效的双向促进。

记者:2023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大检察官研讨班提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浙江检察机关如何持续推进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检察实践?

林贻影:浙江是“枫桥经验”发源地和率先实践地。60年来,“枫桥经验”在传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浙江检察实践始终紧紧跟随、贯穿其中。2023年来,我们有10项检察创新工作法入选全省新时代“枫桥式工作法”,“浙里花开”省域未检品牌被评为浙江·新时代“枫桥经验”标志性成果。新的历史起点上,浙江检察机关将深刻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自觉融入检察履职办案全过程,全面推进检察机关信访工作法治化,扎实推动检力下沉强化监督,奋力续写新时代“枫桥经验”检察新篇。

主题教育期间,我们针对现存乡镇(街道)检察室建设开展专题调研,研究出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建设“枫桥式检察室”的若干意见》,紧扣检察主责主业,推动有编制、有场地、有工作基础的检察室规范发展。2023年9月,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决定》,明确要求深化“枫桥式检察室”建设。最近,我们专门召开推进会,评选出首批“枫桥式检察室”15个,引领全省基层检察室依法履行“案件办理、化解矛盾、为民服务”基本职能,让“群众家门口的检察院,老百姓身边的检察官”切实发挥作用,为推动基层治理现代化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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