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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时间:2023-09-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各市、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属各单位:

  《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9月22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推进我省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更好发挥法治文化在法治浙江建设中的重要支撑作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自信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法安天下、德润人心,坚持知行合一、重在实践,坚持继承发展、守正创新,把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作为建设法治浙江的战略性、基础性工作和推进文化强省建设的重要内容,大力培育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风尚,使广大人民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为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奋力推进“两个先行”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二)主要目标。通过努力,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浙江成为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模范实践地;“宪法与浙江”法治文化成果显著,宪法法律权威进一步树立;公民法治素养显著提升,全社会尊崇宪法、遵守法律、信仰法治的氛围日益浓厚;法治文化阵地实现省市县乡村全覆盖,法治文化惠民服务能力显著提升;法治文化在法治浙江建设中的传播力、服务力、引领力进一步彰显,法治文化建设人才辈出、精品涌现。到2035年,基本形成与法治浙江建设相适应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形成具有浙江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环境,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发展在全国领先。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贯穿于法治浙江、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进程,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纳入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学院重点课程,组织党员干部进行系统学习和培训。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学校法治课程的重要内容,做好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工作。依托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形成一批具有浙江辨识度的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研究和实践案例成果。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与普法工作、法治政府建设等结合起来,创新开展“八进”活动,发挥好各类基层普法阵地作用,建立健全宣传宣讲常态化机制。

(二)传承“宪法与浙江”法治文化基因。守护好浙江独特的宪法文化根脉,充分发挥“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的宣传教育作用。深入挖掘、提炼浙江的宪法文化渊源和内涵,推动“宪法与浙江”法治文化成果展示、“宪法精神在浙江”学习实践场所建设、“宪法与浙江”法治文化精品培育,充分展示宪法与法治浙江、文化浙江建设的深厚渊源和深远影响,讲好浙江宪法故事。

(三)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持续深化“宪法进万家”和“宪法宣传十进”活动,每年12月集中开展“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活动,积极开展光影颂宪法、书法说宪法、法治村里话宪法等宪法学习宣传活动。健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宪法的制度机制,贯彻落实《浙江省组织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实现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全覆盖。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鼓励在青少年成人仪式和学生毕业仪式等活动中设置礼敬宪法环节,增强青少年法治观念、规则意识。把宪法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有机结合起来,以宪法教育激发爱国热情。

(四)加大全民普法力度。以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为依托,持续提升全省公民法治素养。健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普法责任清单。广泛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通过具有地方特点、行业特色的民法典普法文艺作品,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持续开展“法助共富、法护平安”“服务大局普法行”等主题实践活动,不断提升广大群众参与法治文化建设的积极性和获得感。

(五)推动公民法治习惯的实践养成。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立法、执法、司法各方面,推动全民守法。坚持科学立法,以良法保障善治。坚持严格执法,强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坚持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坚持全民守法,让依法工作生活真正成为一种习惯,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拥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

(六)深入推进依法治理。不断深化乡村、社区、企业、学校等基层依法治理,建立和规范基层经济发展、利益协调、矛盾处理、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机制,引导基层组织和基层干部依法办事,引导基层群众依法参与公共治理。充分发挥新时代“枫桥经验”、武义“后陈经验”、安吉“余村经验”、桐乡“四治融合”、小古城村“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等具有地方特色的民主法治实践的宣传带动作用,进一步培育和强化群众民主法治意识。

(七)把法治文化建设融入公民道德建设工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认真贯彻《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坚持法治与德治并举,依法惩处公德失范、诚信缺失中的违法行为。加强法治诚信文化建设,依托“信用浙江”建设“531X”工程,广泛宣传与市场经济和现代治理相适应的诚信理念、规则意识、契约精神,使诚实守信成为人们的内在追求和行为习惯。

(八)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依托浙江省文化基因解码工程,梳理全省重点法治文化元素清单,加强对浙江法律文化典籍、文物的保护和整理,让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收藏在博物馆里的文物活起来、传下去。挖掘善良风俗、家规家训中的优秀法治内容,倡导传承优良家风和清廉文化。挖掘民为邦本、礼法并用、以和为贵、明德慎罚、执法如山等中华传统法律文化精华,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加强对梁柏台故居、沈家本故居等法律文化历史遗迹的研究、保护和利用,宣传代表性人物的事迹。

(九)加强红色法治文化保护宣传。实施红色基因薪火行动,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深化红船精神阐释宣传,丰富红色精神谱系。挖掘革命文化资源,依托革命旧址、战斗遗址、革命纪念馆等红色资源,打造具有浙江特色的“红色+法治”教育基地。

(十)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和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总体布局,制定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实施标准。建立公共法治宣传教育设施资源名录登记与更新机制。按照主题鲜明、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加大法治主题公园、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街区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力度,2025年前实现省市县乡村法治文化阵地全覆盖。结合行业文化、地方文化、企业文化,持续推动“双普”教育基地、“一地一品”法治文化阵地、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推动省际法治文化建设,全力打造长三角区域特色普法依法治理项目、浙闽边界法治乡村走廊,适时启动浙皖、浙赣、浙闽法治文化溯源和传承项目。

(十一)推动法治文化数字化建设。大力推进现有法治宣传教育阵地、载体的数字化升级改造,运用大数据、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等技术,打造共享、便捷、融合的文化数智场馆。建设法治文化大数据驾驶舱,开发“浙里普法”等数字化应用场景,构建公民普法资源供给集成体系。搭建集“12348”浙江法网、华数互动电视、“浙江普法”新媒体矩阵于一体的融媒体普法平台,建设融“报、网、端、微、屏”为一体的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促进法治宣传教育资源共建共享。

(十二)加大法治文化惠民力度。突出以人为核心的现代化,不断丰富高品质法治文化产品和法治文化服务供给。广泛组织举办法治相关书画、动画、摄影、书评、公益广告、剧本、农民画、微电影等的创作、征集活动,激发群众创作热情,建立法治文化作品精品库。通过市场化、项目化运作机制,持续打造“互联网+”法治文创联盟平台等一批原创性、品牌化、系列化的法治文化精品品牌。结合传统文化、地方文化、民族文化,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形式,组织各地法治文艺团体、青年普法志愿者积极开展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

(十三)推进法治文化国际交流多元合作。全方位宣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浙江的生动实践,做实做新做活理论对外宣传。精心培育具有鲜明标识的浙江法治文化“金名片”,全力助推浙江文化“出海计划”。以“一带一路”建设为统领,推进区域法治文化交流合作机制多元化。加强法治文化交流机制和品牌建设,积极推动法治影视、法治图书、法治动漫等优秀作品在海外发行传播。发挥浙江侨务大省资源优势,充分利用海外普法宣讲团等传播渠道,讲好中国法治故事。利用在杭州举办亚运会、亚残运会等契机,做好法治文化对外宣传。

三、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加强领导、统一部署,把法治文化建设纳入本地区法治建设总体规划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将法治文化作为法治示范创建、精神文明创建、平安浙江建设等指标体系的重要内容。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抓好法治文化建设,带头参加法治文化活动,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文化建设中的重要问题。

(二)强化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导实施、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机制。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和各地全面依法治市〔县(市、区)〕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司法行政部门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宣传、网信、法院、检察院、教育、财政、文化和旅游等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加强本部门本行业本系统法治文化建设。各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要充分发挥作用,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参与法治文化建设。

(三)强化工作保障。各级政府要将法治文化建设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社会资本参与法治文化建设,鼓励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加强对法治文化建设的公益性投入,拓宽法治文化建设资金的来源渠道。加强法治文化人才培育培养,制定实施法治文化人才培养计划,优化法治文化人才发展环境,加强法治文化专业队伍建设。完善普法讲师团服务管理,推动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壮大基层法治文化人才队伍,有重点地培育、扶持一批常年活动在农村、社区的法治文艺团体。广泛招募各类法治文化志愿服务人才,组建法治文化志愿者队伍,提高志愿服务水平,推进志愿服务精准化、常态化、便利化、品牌化。加强法治报刊出版网络队伍建设,加强法治新闻采编创作人员法治培训。发展壮大法治文化理论研究力量,培养学科带头人。

(四)强化典型引领。鼓励和支持各地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大胆探索、勇于创新,推动法治文化建设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理论创新。加强培育法治文化建设先进典型,打造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好经验好做法。做好法治文化建设成果宣传和典型推广,激发广大群众投身法治文化建设的热情,形成良好氛围。


来源:浙江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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