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检察新闻
检察新闻
湖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辉一行到德清调研指导基层检察室工作
时间:2023-08-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贯彻落实省检察院《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建设“枫桥式检察室”若干意见》要求,深化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浦江经验”的检察实践,8月9日,湖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辉一行赴德清调研指导基层检察室工作。德清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经开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新市镇党委书记陈兴江,德清县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毕青华陪同调研。湖州市检察院、德清县检察院以及新市镇政府相关负责人参加调研。

黄辉检察长一行来到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德清县新市镇蔡界村,现场查看了蔡界村依法治村等工作情况,从乡村规划、服务管理、乡村治理等方面详细了解“数字乡村一张图”建设,并与镇村干部深入座谈交流。

黄辉检察长前往德清县检察院新市检察室开展调研,实地查看检察室建设情况,重点对检察室功能布局、工作开展、职能运行等情况进行详细了解。调研座谈会上,黄辉检察长对德清县检察院“枫桥式检察室”建设工作充分肯定,并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要加强检察室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市院要加强指导把关,在标识、功能布局、整体风格上做到全市规范统一,彰显湖州检察特色,提升湖州检察辨识度。检察室要对照全市验收评估标准,做好查漏补缺、整改提升工作,力争在8月底前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创建工作。

二是要着力提升服务功能。注重运用人工智能等数字化手段,进一步丰富和拓展触摸屏内容和功能,为群众提供涵盖检察各项业务的自助服务。要坚持开门办实事,向基层群众开放检察室阵地,提供法律图书查阅、纳凉避暑等便民服务,着力打响24小时“不打烊”的检察室这一特色品牌。

三是要深度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紧扣建设“枫桥式检察室”目标任务,立足检察职能积极履职,强化重点村的法治服务,在强村公司权益保障、外来人员管理、大综合执法一体化规范履职等方面加强检察保障和检察服务,同时进一步加强与基层“站所队”“两所一庭”执法司法信息共享,依托乡镇例会等平台,协同相关部门及时发现和有效处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助力当地平安建设、法治建设。

四是要加强检察室自身建设。检察室作为检察院在基层的重要窗口,检察室干警要带头走访联系群众,注重搜集辖区内村规民约,通过蹲点等方式开展解剖麻雀式调研,深入了解掌握基层实际情况。检察院其他部门要在线索排摸、案件办理、专项工作开展等方面加强支持配合,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版权所有 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武康街道宋石街102号 邮编:313200
技术支持:正义网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微信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微博二维码
微博二维码
头条二维码
头条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