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瓶矿泉水、一罐八宝粥、一个充电宝,这些平常物件竟然成了被告人陈某某的盗窃对象。更让人哭笑不得的是陈某某在寺庙中盗窃了这些财物后,还堂而皇之地在寺庙管理房中睡了一晚才离开。10月11日,我院依法对被告人陈某某涉嫌盗窃罪一案提起公诉。
在查询陈某某的前科情况时,承办检察官发现陈某某专找寺庙下手进行偷盗,由于涉案金额较小,每次都是行政拘留处罚了之。此次案发,他辩称自己是爬山渴了才找到了莫干山上的高峰禅寺,想进去喝点东西。承办检察官详细询问了案件经过,了解到被告人陈某某有意选择高峰禅寺进行偷盗行为,在实施盗窃行为前,他暗中观察过寺庙构造,趁四下无人,选择了其中一间装修一新,有居住痕迹的中峰管理房撞门而入。高峰禅寺的中峰管理房平时为义工郑怀旭所住,恰逢案发这几日他回了一趟老家不在房内,所以直到案发后3天才发现大门被撬开,房内东西被翻动过。所幸房内没有放大额财物才避免了更大的损失。
寺庙内除了东西物件,香客们行善的香火钱竟也成了不法之徒的发财之道。“一般寺庙安保没其他地方严,我就想进去看看有什么可以‘顺手牵羊’的,而且,有的被偷了也不一定报警。”陈某某承认了自己的盗窃行为,也说出了自己专找寺庙下手的侥幸心理。
按照他的想法,佛门净地一般都疏于防范,平常没什么人,而且禅房的门也不怎么关紧,所以尝到了第一次得手的甜头后,他就把目标锁定在了各地的寺庙。据了解,除了在湖州市德清县莫干山镇高峰禅寺作案外,没过两个月,他在义乌某寺庙内再次犯案,直到被抓捕归案。
检察机关提醒公众,不义之财不可取,类似案件虽然涉案金额较小,但是其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等待你的只有法网恢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