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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和完善检察人才培养、选拔和使用机制的思考
时间:2009-12-17  作者:黄宇  新闻来源:湖州德清  【字号: | |

  [内容摘要]: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是检察工作永恒的主题,是推进检察工作实现新的跨越的根本保证,而加快推进检察人才队伍建设,更是检察队伍建设工作中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是促进检察工作长远发展的必然要求。本文旨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基层检察院人才建设的现状,对如何建立和完善基层检察机关的人才培养、选拔和使用机制,全面推进检察人才队伍建设谈几点看法。

   [关键词]:科学发展观,检察人才,培养,选拔,使用

   胡锦涛总书记说:“科学发展观,第一要素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 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新时期的检察工作,需要高素质的检察人才,建立和完善基层检察机关的人才培养、选拔和使用机制是推动基层检察院建设的一项基础工程,是事关检察事业长远发展的根本性问题。我们要充分认识开发利用检察人才资源的重要性,坚持与时俱进,转变观念,创新机制,实施“人才强检”战略,为基层检察院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

   一、基层检察机关人才培养、选拔和使用的现状

   近年来,基层检察院根据高检院推进人才强检战略的要求,在检察队伍建设和人才选拔、培养等方面做了不少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就整体来看,检察人才队伍的专业素养还不高,知识结构还不够合理,复合型人才比较少,司法会计、法医鉴定、计算机网络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更少。造成这种人员状况的原因主要为,一是在人才的选拔方面,基层检察机关没有完全的自主权,同时要人到进人的周期偏长,导致人才队伍发展缓慢。同时,由于一些基层地区远离大城市,环境艰苦,当地经济总量不大,财政状况比较困难,办案经费短缺,很难吸引人才。二是在人才的使用方面,存在用非所学、用非所长,专业不对口的现象,以致个别人员多年都在一个岗位上从事一项工作,难以轮岗,不利于提高其工作积极性。三是在人才的培养方面,存在重学历教育,轻业务技能培训的思想,培训的方式单一,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因经费困难,人才培训经费的投入与需求存在一定的差距,人才知识更新和继续教育的力度和深度不够。

   二、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强基层检察机关人才建设的必要性

   基层检察院是检察工作的前沿和根基,是检察工作整体推进的动力源泉。基层检察院执法能力强弱,法律监督水平高低,直接影响检察机关的整体形象,影响社会的公平正义,因此,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尤其是要充分认识开发利用检察人才资源的重要性,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实施“人才强检”战略,大力加强基层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建立符合司法属性、检察特点和区位实际的检察人才培养、评价体系,不断完善人才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检察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

   一是新形势要求我们必须加强基层检察人才建设。二十一世纪,是一个知识经济的时代,社会、生产、生活逐步呈现出“五高”的特点:即高节奏、高科技、高风险、高竞争、高压力。伴随着科技革命的突飞猛进,人才、贸易竞争越演越烈,各种市场主体在产品、技术、人才、资本等市场的竞争更加激烈,势必引发众多的矛盾和利益纠纷,诉诸法律案件也势必增加。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在加强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进程中,将会遇到前所未有的新情况、新问题。因此,只有不断用新的知识武装自己,通过竞争优胜劣汰,对检察人员实行分类、动态管理,培养使用一大批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优化用人结构,发挥人才之优势,才能从容应对各种挑战,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历史使命,切实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我们的神圣职责。

   二是新时期要求我们必须加强基层检察人才建设。随着《检察官法》的颁布和国家司法考试的实施,使检察官的任职资格经历了从单纯强调政治素质向德才兼备、注重知识化、专业化、年轻化的重大转变,大大提高了对检察官队伍的法律专业水平和文化素质的要求。但是当前基层检察队伍中,仍有一部分人员还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专业水平达不到新时期学习型检察官的要求。由于多方面的原因,他们没有机会经过专门的、系统的学习培训,他们的法律意识、执法观念、职业理论还固定在原来的模式之中,随着新的形势和任务的变化,随着司法体制的改革和检察理论的创新,原来的法律意识、执法观念、职业理论、专业知识有些已经不适应或者不完全适应新时期检察工作的要求了,因此,必须加强组织学习,努力提高他们的素质,同时抓紧培养新人才,用人才优势弥补劣势。

   三是新任务要求我们必须加强基层检察人才建设。十七大报告指出:“要统筹抓好以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为重点的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激发各类人才创造力和创业热情,开创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新局面”。 因此,系统推进检察人才队伍建设,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理念,从转变人才思想观念、树立正确的人才理念入手,端正指导思想,增强人才建设的紧迫感和自觉性。要坚持科学统筹规划,切实理清检察人才建设与发展的总体思路。检察机关必须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这是我们抓检察人才工作的基本要求。要坚持整体推进人才建设,以工作要求为导向,把充实完善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式,创新人才工作机制作为基本任务,努力形成检察事业人才辈出的良好局面。要积极谋划创新举措,扎实推进检察人才队伍稳步发展。

   三、科学发展观视野下建立和完善基层检察机关人才培养、选拔和使用机制的实践探索

   (一)强化“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锻造一支高素质的检察人才队伍

   当前,我们提倡“以人为本”,就是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出发,深化“以人为本”的内涵,赋予“以人为本”新的内容,努力实现人的全面发展。要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人人可以成才”的观念,以“品德、知识、能力、业绩”作为衡量人才的标准,坚持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资历、不唯身份,全面地培养、选拔和使用人才,促进广大干警在做好检察工作中实现个人的进步和发展。一是要培育检察人员良好的政治品格,即坚持执法为民。这是检察官在自我人格中所应具备的基本政治素质,是检察官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修养及政治鉴别、判断能力的综合体现。对检察官忠实履行法律职责产生巨大的作用,它是业务工作的统帅,是铸就高尚人格的灵魂。二是要培育检察人员良好的法治品格,充分体现人文关怀,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做到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多办利民之事。三是要营造以人为本的舆论氛围和环境,通过构建先进检察文化,发挥其潜移默化的作用,以高尚的精神鼓舞检察人员、以科学的理论武装检察人员、以先进的文化引导检察人员、以优秀的载体塑造检察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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