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省检察院关于做优刑事检察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推动刑事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3月28日下午至29日上午,湖州市检察机关刑事检察工作部署会议在德清召开,会议全面总结2022年全市刑事检察工作成效,研究部署2023年度全市刑事检察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湖州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潘如新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检察院第一、第二检察部主任,各区县院分管刑事检察的副检察长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等参加会议。
会上,湖州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潘如新充分肯定了2022年全市刑事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指出了目前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不足,并就更好地开展2023年刑事检察工作明确以下要求:
一、坚持目标引领,突出一个“上”字。要求营造检察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最优市、提升刑事办案质效最优市、打造刑事法律监督最优市。
二、坚持服务大局,突出一个“融”字。融入大局才能服务大局,要在推进检察系统改革工程中做好检察机关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坚持人民司法,突出一个“实”字。充分落实全市刑事检察聚焦民生“司法惠民“十大举措,做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四、坚持聚焦办案,突出一个“好”字。坚持政治、法律、社会效果统一,坚持法、理、情统一,坚持案结、事了、人和相统一,坚持办案、监督、治理相统一,坚持实体公正、程序公正相统一。
五、坚持系统观念,突出一个“集”字。坚持系统观念与法治思维,统筹推进各项工作,推进强基导向集成化。
六、坚持数字赋能,突出一个“智”字。牢牢把握住“守正创新”与“变与不变”的关系,充分运用数字化监督促进社会治理。
七、坚持基层基础,突出一个“强”字。基层基础是检察机关的战略支撑,需要进一步强化检察官的基本能力,筑牢基层基础。
湖州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魏冠卿、第二检察部主任蒋奇,分别部署了2023年度全市刑事检察工作,提出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会上还传达学习了一季度全省普通犯罪检察条线市院主任碰头会会议精神。
各基层检察院结合2022年度的工作短板、2023年度工作思路进行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