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15日,浙江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胡东林一行到湖州调研经济犯罪检察工作。分别在湖州市检察院、吴兴区检察院、德清县检察院开展座谈交流。
胡东林副检察长充分肯定了湖州经济犯罪检察工作,他指出,湖州地区全面推行数字卷宗单轨制协同办案模式,贯彻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工作成效明显,并在案多人少矛盾突出的情况下,能够将压力转变为动力,敢于担当、勇于创新值得点赞。并提出几点要求:
提高站位服务大局,做优做强经济犯罪检察。经济犯罪检察工作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是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回应群众关切的重要方面,是服务全局最前沿的阵地,要找准工作重点,主动将经济犯罪检察工作与全局工作、社会治理、法治建设相融合,为推动全局工作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积极预判主动作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经济犯罪复杂多变,牢牢把握经济犯罪检察的特性,主动分析研判风险隐患,配合相关部门及时阻断风险传导,打好主动仗;贯彻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加强与行政部门等沟通,形成共识、建章立制,切实发挥检察机关的主导作用。
探索办案新模式,形成可复制推广经验。在经济犯罪案件的办理过程中,要在立足于法律政策的基础上,结合地区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探索形成契合办案重大复杂案件的工作模式,深入研究、梳理、总结经验教训。
强化法律监督职能,主动回应社会期待。进一步增强做好支持和服务经济健康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经济犯罪领域的诉讼监督工作,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实现依法办案与权利保障并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