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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甥入户盗窃不足两千 舅舅一纸申请要求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时间:2012-03-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方林虽已成年,却一直以来没有一份正当工作,还经常有些小偷小摸的行为,家里人也为此而苦恼。去年年底,方林闯进亲舅舅家,入室盗走1900多块钱,舅舅怒其不争,一纸申请要求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近日,德清县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对犯罪嫌疑人方林依法提起公诉。

  201110月,方林外出回家没带钥匙,跑去外婆家拿备用钥匙。在楼下喊了几声没人应答,看见一楼的门微掩着撞门就进去跑到二楼舅舅的房间,翻箱倒柜的找出了舅舅藏在床垫下的1900多块钱。不料想,舅舅回来发现大门锁住后拿了个梯子爬上了二楼,方林见状,一溜烟从小门逃跑了。

  当舅舅报警发现小偷竟是自家亲外甥后,一纸申请要求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按照相关司法解释:偷拿自己家的财物或者近亲属的财物,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处罚时也应与在社会上作案的有所区别。可为何这亲娘舅就能这般大义灭亲?原来外甥方林并非偶犯,早在2008年的时候就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没想到刑满释放后还不改好,时常做些偷鸡摸狗的事情。舅舅说:“把我亲外甥送进去,我也不舍得的,可是我们实在管不好了,再纵容他,我们怕他将来犯更大的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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